病请描述:1.无创基因检测有哪些优点?无创,安全,早期,准确,快速。孕早期,只需抽取5ml孕妇外周血就可以进行。结果准确率高达99%以上,能够极大的减轻孕妇的心理负担,不用担心穿刺等刺激带来的流产等伤害,2-3周即可拿到检测结果。河北省人民医院生殖遗传科张宁2.无创基因检测与唐氏筛查有区别吗?无创基因检测在孕早期(12周)即可进行,通过对母体外周血中胎儿的遗传物质DNA进行直接测序分析,具有很高的准确性;唐氏筛查检测的最佳时间为孕15-20周,是根据孕妇的激素水平结合年龄、孕周、体重等参数进行计算的,因影响因素较多,这些参数经常不是很准确,所以计算出的风险值也是有误差的。虽然检测的都是21,18,13号染色体是否异常,但无创基因检测的准确率较高,可以达到99%。3.无创基因检测可以代替羊水穿刺吗?不能互相代替,是两种检测方法。无创产前检测只需要抽取孕妇的静脉血,对孕妇及胎儿均无伤害,孕12周即可进行检测,三周左右出检测结果,对于21,18,13号染色体的检测准确率和羊水穿刺是一样的,99%以上;羊水穿刺需要抽取羊水,最佳检测时间为孕20-24周,对孕妇有一定的创伤,存在流产风险,也存在细胞培养失败的可能,大概要1个月出结果,目前是检测染色体异常的金标准,是诊断方法。4.哪些人比较适合做无创基因检测?所有希望排除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特别是21、18、13号染色体非整倍体的孕妇;唐氏筛查高危、临近高危但不愿首选创伤性检查的孕妇;年龄大于35岁,不能做唐氏筛查,又不愿首选创伤性检查的孕妇;因惧怕流产等风险拒绝创伤性检查的孕妇;情况特殊且有较强意愿参加无创基因检测的孕妇,包括:因各种原因错过唐筛、羊穿最佳时间的孕妇;因羊穿后细胞培养失败未能得到核型分析结果,不愿再次重复创伤性检查的孕妇;特殊体质(如子宫肌瘤、熊猫血、部分传染性疾病等)的孕妇。5.怀孕多少周可以进行无创基因检测?最佳检测孕周为12-21周,部分大于21孕周的孕妇如有特殊需求并有较强意愿的,也可参加无创产前基因检测。6.如果无创基因检测是低风险,还用做羊水穿刺吗?无创产前基因检测项目目前承诺检测21,18,13号染色体的准确率是99%以上,如果希望了解其他染色体,可以依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羊穿或者遵医嘱。7.无创基因检测高风险怎么办?医生会第一时间通知孕妇,及早到医院进行羊水穿刺核型分析等产前诊断;接受产前诊断产生的费用,对国家统筹支付之外的和个人支付部分,由中国人保报销支付,最高限额2500元。投保费用属无偿赠送,不需另行支付。8.无创基因检测低风险,是不是孩子就没任何问题了?无创检测,羊水穿刺检测都是针对染色体异常的检测,如果是发育异常引起的畸形等问题需要靠孕期B超监测,孕期的各项检测都很重要,一项检测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9.无创基因检测低风险,还是生出有问题的孩子怎么办?如果无创检测为低风险,婴儿出生1年内经县级以上医院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为21-三体、18-三体、13-三体综合征的孕妇,由中国人保给付保险金20万元。10.无创基因检测为什么不查其他染色体异常?染色体病中最常见的是21 号染色体异常,发生率大概是1/800,21 号染色体异常大多数孩子是可以活着生出来的,而且可以存活很长时间,患者智力低下,并伴发多种并发症;其次是18号、13号染色体异常,这种胎儿多会胎死宫内,或者出生后死亡;其他染色体异常的发病率低,临床症状较轻。11.做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是否需要空腹?不需要,常规的饮食对该检测结果不会产生影响。12.无创产前检测结果其他医生或者医院认可吗?还会坚持要做羊水穿刺吗?目前全国30多家可以做无创产前基因检测的医院是认可检测结果的,医生建议羊水穿刺的目的就是提醒你要重视,以免生出染色体异常的宝宝,每位医生都有这个责任去告知你,但是不会因为没有做羊穿而拒绝接收你的。对于无创基因检测结果为高风险的孕妇,需听从医生的安排做进一步的核型诊断。13.什么情况下不能做无创基因检测?怀有多胞胎的孕妇;接受过异体输血、移植手术、干细胞治疗、免疫治疗等的孕妇无法进行该检测。14.无创基因检测可以医保报销吗?目前大部分医院不能作为医保报销凭证,可以开具发票。15.目前为止有多少孕妇做过无创基因检测?截至2011年12月,已经有接近15000位孕妇参加了无创基因检测常见 B 超异常(可选做无创检测,但无创正常不代表胎儿正常,仍需B超等后期监测)1、NT(颈部透明层)增厚:检测最佳孕周为11~13+6W, NT 增厚多发生在 T18、T21 等患者身上,先天心脏病、畸形等也存在NT 增厚的可能。如果核型分析染色体正常,不排除胎儿可能存在心脏病、畸形等情况,需要 B 超监测胎儿情况。2、NF(项褶):80%的唐氏儿会出现NF 增厚,其它染色体异常也会出现NF 增厚现象,如T18、T13、45,X0。若超声提示NF 增厚需排除染色体异常,也可能因为胎儿颈部肥胖所致。3、双肾盂分离:双肾盂扩张与孕周有关,很多会随着胎龄增大而消失,有2-2.8%的正常胎儿存在肾盂扩张的的现象。但肾盂扩张会增加检出T21 的风险。4、肠回声增高:在妊娠4-6 个月或者7-9 个月,有0.1%-1.8%的胎儿发现有肠道强回声,在部分胎儿是正常表现,但也有可能畸形:1)染色体异常2)囊性纤维化(CF)3)先天感染:如巨细胞病毒和弓形体4)不良妊娠结果,如宫内胎儿生长迟缓,死胎5)羊膜内出血,胎儿咽下血色素所致。5、单脐动脉:正常脐带包括3 条血管(2 条动脉和1 条静脉)。单脐动脉也见于正常胎儿。18-三体是与单脐动脉相关的最常见的非整倍体,另外常见的染色体异常包括21-三体,45,X0。先天性心脏病与单脐动脉伴发是很普遍的,尽管胎儿染色体正常,但单脐动脉应该进行详细的心脏检查。6、心内强回声(EIF):中孕期常见,正常胎儿发生率有3-4%, EIF 受胎儿体位、母体本身条件、检查医生的经验、仪器的分辨率等影响。多发EIF 或者强回声范围较大者可增加检出染色体非整体(T21、T13)的危险性,当EIF 孤立存在没有其它超声异常时应当作为正常变异,不推荐做核型分析。7、脉络丛囊肿(CPCS):侧脑室存在无回声的脑脊液,侧脑室内壁有高回声的脉络丛填充在脑室内,丛内可见囊肿,中孕期( 16-21W)常见,在25-26W 很难看到CPCS。染色体异常中T18 常见,T21 也可能存在。8、水囊状淋巴瘤:可分为有隔或者无隔,2001 年的研究中56.5%的病例存在染色体异常,如45,X0,T18、T21,该病流产率高,2003年研究发现13 例45,X0 胎儿有有隔状淋巴管瘤,严重的皮下积水或者水肿。9、胎儿水肿原因:1)心血管结构缺陷,快速心律失常和心动过缓,高输出心率衰竭2)染色体异常(45,X0,T21,三倍体和多种罕见的染色体重排)3)胸(隔疝,肺囊性腺瘤样畸形)4)贫血5)水囊状淋巴管瘤6)双胎妊娠7)胎儿感染8)多种病因混合。
张宁 2018-11-26阅读量2.0万
病请描述: 患者提问:疾病:孕早期用四环素病情描述:我看了您的文章觉得我的孩子应该没有问题,可是我还是忍不住想咨询一下,因为我服用的是四环素,四环素是孕妇禁用的药,希望您不要介意。我今年三十岁,头胎,8月15日月经,8月15日检查衣原体阳性,开了两周的四环素,每次两片,每天三次。8月25中午同房,一直没有同房,月经周期一般30-31天,但是这次出乎我的意外,9月15日测出了怀孕,张大夫,麻烦您了希望提供的帮助:我服用时间有点长,四环素的代谢快么?在孕早早期对胎儿的影响大么?河北省人民医院生殖遗传科张宁所就诊医院科室:莱芜市妇幼保健医院 妇科河北省人民医院优生、优育、优教中心张宁回复:8月15末次月经排卵日大概在8月30日。你从25日用药两周应该用到了9月7日,大概排卵后一周在用药。说明书提示:四环素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沉积在牙齿和骨的钙质区内,引起胎儿牙齿变色,牙釉质再生不良及抑制胎儿骨骼生长。在FDA分类中四环素属于D类。但在Wayne州立大学的致畸等级系统中,四环素被认为是1级,很小致畸风险的药物。见于人民卫生出版社《产前诊断学》P108.而FDA分类本身的缺陷是没有考虑致畸剂量和用药时间的问题。首先你用药时间很早首先考虑全或无的影响,而且在常规剂量下使用。我认为你本来在这个时期用药就较早,上不涉及胎儿器官发育,再者本身该药物常规剂量使用致畸风险不大。 药物致畸咨询尚有一定局限性,我们的数据是有限的希望你能理解,坦然面对。四环素牙的问题,首先目前尚不涉及牙齿发育。四环素能与钙磷酸盐形成一种复合物并在钙化过程中整合进骨骼和牙齿,在牙齿中,这种复合物导致永久性色泽改变,这是由于钙化完成后不再进行重塑和钙交换。因为乳牙在宫内大约5~6个月时开始钙化,在这之后四环素的应用将导致变色的发生。我第一个女朋友就是四环素牙,但是她很可爱,当时许多男同学都很喜欢她。我现在的老婆也是四环素牙,我们还是结婚了。其实没有必要考虑太多。孩子都是可爱的,给孩子机会就是给自己机会。孕前用药或和孕早期用药药物损害主要表现为致死而不是致畸。鉴于孕期用药致畸性研究有限数据的不可靠性,以及个性化用药方案风险不可预知性。我认为孕期用药与药物致畸咨询的范畴应当局限于因母体疾病,如“癫痫、妊娠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风湿免疫类疾病”等孕期需要长期大剂量使用药物的情况,而非孕前、排卵期前后、偶尔一次或数次,常规剂量使用某种药物,局部用药,或男方用药等情况。这些情况下药物或不良因素是否对胚胎产生了影响根本无从谈起,其实去谈也无任何依据可言。孕早期用药或孕前用药,或孕期偶尔用药的致畸风险我认为我们可以忽略不计。真正需要进行评估的是孕期因母体因素需要长期大量用药所带来的致畸风险。当您在孕30天前后问我因之前偶尔不经意的用药是否对胚胎产生了影响时,在我的眼里您因为怀孕而面临着自然界固有的15%的自然流产率,2%的宫外孕发生率。3~5%的自然界出生缺陷率,其中包括1/700的唐氏儿(21-三体,智力低下)出生率,男婴中1/700的克氏征(47,XXY,不能生育)出生率,等。最后我想送给大家的一句话,“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至于我国医学界目前主要使用的“药物致畸性的FDA分类”,存在很大缺陷,并不是目前在国际上运用最好的分类方法,只是美国食品药物监督总局强制给药厂使用的分类方法。FDA分类只是对药物是否存在致畸可能进行了分类,而理论上任何物质对胚胎都是可能造成影响的。只是有些物质在低剂量,常规剂量,甚至大剂量时很难对胚胎产生影响,但是如果把这个剂量我们放大到无穷大是肯定会对胚胎发育造成影响的,但这个可以对胚胎产生影响的剂量是否是我们常规可以接触到的剂量?FDA分类只是对药物是否可以致畸根据有限且并不权威的动物实验数据进行了分类,而并没有关注在常规剂量下这些药物产生致畸风险的“大小”。一个致畸风险很小的药物甚至可以因为FDA发现了该药物在超常规剂量下动物实验中具有的致畸性而将其认为孕期禁用类,而这个药物假如在孕期被常规剂量使用后所带来的致畸风险“几乎为零或远小于自然界3~5%的自然出生缺陷率”,但是如果有人不经意使用了就会被这个FDA分类所误伤。如果再因此就放弃妊娠,就违背了本身为了“保护胎儿”而制定的孕期避免药物滥用的原则, 建议:点击此处参考我的文章 《孕期用药与药物致畸》 建议:点击此处参考我的文章 《胚胎致畸敏感期》 建议:点击此处参考我的文章 《孕期检查时间及常见问题(张宁版)》
张宁 2018-11-26阅读量8361
病请描述:药物的致畸效应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即使一个有明确致畸风险的药物在孕期使用了也不是必然会导致某种畸形。反而即使被认为孕期使用是相对安全的药物考虑到有可能药物有某些潜在未知的风险也不建议孕期随意使用。出于趋利避害的原则,出于保护母胎的原则,不建议孕期随意使用药物,应当谨慎用药。而不是因为孕期使用了药物就要放弃妊娠,这种逻辑是不成立的。河北省人民医院生殖遗传科张宁孕期大部分用药被认为是安全的,或者有些因为资料有限,不能给予明确的解释。我并不建议孕妇因为不知道自己怀孕使用了药物而轻易放弃自己的孩子。之所以我说大部分药物是安全的,是因为致畸和药物的剂量有很大关系。一般常规剂量用药致畸风并不大。药物本身也是自然界中的一种物质,或天然或合成,和我们每天吃的饭喝的水一样,都是物质,只是有些药物我们平时身体可能接触不到或者接触较少而已。目前明确致畸的药物很少,因为不可能所有药物都有孕期使用的资料。而且这些资料总结也很困难,因为有些缺陷不一定是在胎儿出生前后即显现出来,比如说药物和儿童期肿瘤的关系,除非这种肿瘤是罕见的肿瘤,再追溯孕期用药的情况,从而总结疾病和孕期用药的相关性。如果是常见的肿瘤,很可能根本不会被引起重视。比较明确会导致畸形或者影响较大的药物多为化疗药物,或者激素类药物。目前对药物对胎儿影响的研究仍停留在药物导致胎儿结构异常上。而对“胎儿智力”,“器官功能”或者以后“性取向”,社交能力方面的影响更无从谈起。所以出于对未知风险的规避原则建议孕期用药要谨慎。但是在没有出现结构异常时我们没有必要盲目的担心出现功能异常。因此在胎儿没有出现结构异常时我们不应当盲目的担心会出现功能异常而为了规避未知风险而鲁莽的终止妊娠。而且人与人对药物的代谢能力也不同。我想说的是,其实关于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评估我们知之甚少,不应当轻易的评估与盲目的臆测。例如对胎儿智力,性取向的影响应当局限于特定的药物。目前考虑对胎儿智力有影响的药物主要是精神类药物,例如因为目前患有精神类疾病需要孕期使用精神类药物时才应当考虑这种风险,而不是使用了抗生素,紧急避孕药药后担心胎儿出现智力问题。性行为和生殖器官畸形的问题主要和孕期使用雌孕激素联系起来,而同样没有必要将所有药物和这些分先联系起来。目前,关于药物致畸的问题,我们有两个指导理论:首先,有句话我很喜欢,因为他说的很客观,是从外文翻译过来的,大致意思为“任何药物或者说物质都是可以导致胎儿畸形的,包括我们每天饮用的水。但是这和你摄入的剂量是相关的。你不可能喝的到达到致畸剂量的水。”药物也是这个样子,通常要在常规剂量的十几倍或几十倍以上时才会出现导致畸形的可能,而即使如此也不是绝对致畸的。常规剂量下绝大多数的药物都是安全的。例如咖啡因,民间流传着孕期不能喝咖啡,不能喝茶叶的说法,因为其中含有咖啡因。咖啡因的确有很明确的致畸性,在孕小鼠和大鼠的实验中,可观察到胎仔四肢及腭畸形发生率增加。再更大咖啡因暴露剂量下可以见到胎仔死亡,生长迟缓和骨骼变异。灵长类动物,食蟹母猴在孕期暴露于咖啡因,同样可以观察到其后代死产和流产发生率增加。但是在人类报道中,还没有发现咖啡因有导致胎儿出生缺陷的报道,因为一个人不可能一天喝上百杯咖啡,可是在动物实验中,每天让猴子喝的咖啡剂量远远高于一个正常人每天饮用的剂量。也就是说,“咖啡因致畸并不代表喝咖啡致畸。现在甚至因为茶叶中含有咖啡因就被误解为和茶也对胎儿不好,但其实茶水中含有的咖啡因更少。”药物是否致畸,和使用的剂量有很大的相关性。通常一个药物如果在常规剂量10倍以内即可产生对胚胎的毒副作用我们就认为它是一种强效致畸剂了,但往往药物对胎儿产生潜在风险都要在常规人类推荐使用剂量的10倍甚至数十倍以上。即使有致畸风险的药物也不是用了就一定会出现问题。在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药物致畸事件,“反应停事件”,反应停应用于早孕期早孕反应明显的孕妇,最后出生的婴儿约三分之一发生了肢体缺陷。因为“反应停事件”人们才开始关注孕期用药的安全性。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才开始要求所有药物都要注明对胎儿致畸风险的研究。建立了一套等级评估系统,即FDA分类,将药物有无致畸性分为A、B、C、D、X五类。其中A,B类药物为为孕期使用相对安全的药物。X类为孕期禁用的药物。C,D类药物要平衡利弊,当利大于弊时使用。其次,药物致畸和使用药物的时期也有很大关系。假如你使用药物时受精卵已经形成并且着床,这时胚胎才有机会接触到体液,才会有可能对胚胎产生影响,但在早期受精卵细胞很少,如果药物或者放射线等不良刺激因素影响到胚胎,胚胎就会死亡流产。假如胚胎存活下来就认为没有受到影响,这就是目前药物致畸学中“全或无”的理论。如果在排卵前或者着床前用药目前认为就不会产生影响,因为受精卵没有形成或者不会和体液接触。除非该药物的半衰期很长,在体内代谢干净需要很长时间。受精卵与体液接触往往要到排卵后7~10天以后才有可能。药物和环境因素导致胎儿发育的异常在所有出生缺陷儿中所占比例约为1%,也许因为药物和环境因素是可以避免的,所以人们才格外重视。也有资料报道药物所导致的胎儿畸形风险约增高不超过1%的风险。通常药物在动物实验中,为相当于人类使用剂量10倍以上出现死胎或畸形的药物被认为是致畸性很小,相对安全的药物。药物致畸的先决条件是药物入血,透过胎盘,与胚胎发生接触。如果是外用药只是局部起作用,真正吸收入血再循环到胚胎,摄入量微乎其微,又怎么会产生影响。同样,男方服药一般认为不会对胎儿产生影响。因为现有理论认为药物致畸的前提是受精卵与药物有接触的机会,而男方用药受精卵在发育过程中是没有机会和药物接触的。目前认为男方用药和生育的关系是有些药物可以抑制生精功能,导致生育能力下降或性能力下降。如果药物对精子产生影响精子会死去,能够授精的精子肯定是活精子。的确有些特殊的药物,会注明男方用药后应当避孕三个月以上。但是这些只是从规避潜在风险的角度出发。目前并没有官方的理论可以把男方用药与胎儿出生缺陷联系起来,也没有明确指出有男方使用后可以导致胎儿出生缺陷的药物。一般在孕12周后胎儿器官基本已经发育完成。就会又处于一个相对安全的时期。但是胎儿脑发育和生殖器官发育被认为是贯穿整个孕期的。人们最担心的是宝宝大脑功能会不会受到影响,但其实没有那个药物被明确会对胎儿脑功能造成影响,因为即使有这样的药物我们也是没有办法发现的。药物致畸风险的评估仅限于器官的结构与功能。因为药物增加的胎儿出生缺陷风险可能包括器官结构与功能,社会行为,成年后子宫畸形或某些疾病的高发。因此,目前尚没有检测方法能从理论上完全除外药物对胎儿导致的不良影响。所以避免孕期药物滥用是为了规避风险,保护胎儿。可是因为孕期误用“风险尚不明确或风险很小”的药物就放弃胎儿,就违背了保护胎儿的基本原则,违背了孕期避免药物滥用原则制定的初衷。除非药物导致胎儿结构出现异常,我们可以通过超声检查发现。有些人认为通过“羊水穿刺”可以除外药物对胎儿的影响。答案是否定的。羊水穿刺检查的是遗传病,主要用来检查胎儿染色体核型,染色体核型在受精卵形成的那一刹那就已经定型了,且不会改变了。以上就是我们目前所掌握的,所肯定的,所依据的理论。现在很多我们的孕妇通过网络知识都知道美国FDA分类。可悲的是我们很多医务人员也只知道FDA分类。其实FDA分类中有很多不足,有些只是根据“少数个案报道”,或“有限动物实验数据”得出的,且更新时间较慢,未必适合对孕妇提供咨询。因为它只关注了药物的致畸性,没有关注在“常规剂量下使用的安全性”和“不同使用时期对药物致畸性的影响”。有些药物在动物实验中数十倍人类剂量才会出现问题,可是FDA分类都将其归结为孕期禁用或者慎用的药物。而我们孕妇用了这类药物后,虽然是常规剂量使用的,却碍于说明书上的标识而不知如何是好。比如常见的口服避孕药在FDA分类中属于“X类”孕期禁用,我相信给动物孕期实验可能会诱发出畸形,但是人类都是在排卵前后或受精卵着床前使用紧急避孕药,谁会知道怀孕后还去吃避孕药呢?现在就没有关于使用口服避孕药导致胎儿致畸的报道。(某些肌注使用的中长效避孕药因代谢周期长,的确风险较大,但是目前临床早已淘汰不用)其实,在国外除了FDA分类之外还有很多对药物安全性进行分类的标准。如Wayne州立大学的致畸等级系统把药物的风险分成五类:0——极小的致畸风险1——很小的致畸风险2——小的致畸风险3——中等的致畸风险4——强的致畸风险这个分级系统认为所有物质都有致畸风险,而关注致畸风险和剂量的相关性,常规剂量下出现致畸风险的大小。我们把两个致畸风险分级系统相对比如下。在0级——极小的致畸风险中,常见药物有: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感冒药中的常见成分),FDA分类B类;阿司匹林,FDA分类C类;咖啡因,FDA分类B类;头孢类抗生素,FDA分类B类;红霉素,FDA分类C类;胰岛素,FDA分类B类;左甲状腺素片,FDA分类A类;青霉素,FDA分类B类;利托君,FDA分类B类;特布他林,FDA分类B类;其中阿司匹林其实孕期使用很安全,对于反复流产、孕期有血栓倾向的孕妇,预防胎盘早剥都很有效,可是FDA却将其归为C类,慎用药物。孕期阿司匹林150mg/日以下认为没有致畸风险。在1级——很小的致畸风险中,常见的药物有:阿昔洛韦,FDA分类C类;西咪替丁,FDA分类B类;溴隐亭,FDA分类C类;甲硝唑,FDA分类B类;口服避孕药,FDA分类X类;黄体酮,FDA分类D类;丙硫氧嘧啶,FDA分类D类;普萘洛尔,FDA分类C类;维拉帕米,FDA分类C类;其中口服避孕药在FDA分类中为D类孕期禁用,可是在该分类系统中,却将其归结到了很小的致畸风险中。黄体酮注射液是早孕期保胎很常用的一个药物,却被FDA分类归到了D类,慎用药物。我觉得我们有大量的数据证明黄体酮的安全性,全世界出生的试管婴儿数以万记,所有做试管婴儿的孕妇孕期都使用了大剂量的黄体酮保胎,而我们并没有一份数据证明了试管婴儿导致胎儿出生缺陷率增高。4级——强的致畸风险氨基蝶呤,FDA分类X类;香豆素衍生物,FDA分类D类;环磷酰胺,FDA分类D类;异维甲酸,FDA分类X类;甲氨蝶呤,FDA分类D类;三甲双酮,FDA分类D类。三甲双酮与60~80的胎儿异常或自然流产风险相关,可FDA分类却将其归为D类,孕期慎用的药物。FDA分类中有很多不足,也有很多需要改动的地方。中国政府直接套用了现成的FDA分类,自己却不做一点点的努力。我们可以看看中成药,是药三分毒,凭什么就那么肯定中成药没有致畸的风险。中成药的说明书要么禁用,要么慎用,要么无相关数据。禁用的和慎用的却不说原因,和提供动物实验的数据。养几只老鼠做做试验真的很难吗?还是因为政府没有强制的要求。要让我们的孕妇怀孕后疑神疑鬼。中国为什么不拿出自己的分类。帮助我们的医务人员和孕妇对药物的风险进行评估。西药的数据一定要来自西方吗?至于中成药的问题,如果您用了,说明书上写禁用,我也建议您不要太担心。上边所说的禁用往往是因为中成药中有一些活血的成分,从中医的角度讲孕期使用有活血成分的药物有增加流产的风险。因此不建议使用或禁用。这里的禁用并不代表它有很严重的致畸风险。其实换个角度看,中成药药性多比较温和,很多中成药本身效果并不好,只是中国人思想上易于接受,其实很多药在国外都不被认可。治病的效果都不明显就别说致畸了。举个例子,冬虫夏草大家都是知道这个药材很好,可是做成中成药后效果如何就不知道了。至于我国医学界目前主要使用的“药物致畸性的FDA分类”,存在很大缺陷,并不是目前在国际上运用最好的分类方法,只是美国食品药物监督总局强制给药厂使用的分类方法。FDA分类只是对药物是否存在致畸可能进行了分类,而理论上任何物质对胚胎都是可能造成影响的。只是有些物质在低剂量,常规剂量,甚至大剂量时很难对胚胎产生影响,但是如果把这个剂量我们放大到无穷大是肯定会对胚胎发育造成影响的,但这个可以对胚胎产生影响的剂量是否是我们常规可以接触到的剂量?FDA分类只是根据有限且并不权威的动物实验数据对药物的致畸性进行了分类,且并没有关注在常规剂量下这些药物产生致畸风险的“大小”。一个致畸风险很小的药物甚至可以因为FDA发现了该药物在超常规剂量下动物实验中具有的致畸性而将其归为孕期禁用类,而这个药物假如在孕期被常规剂量使用后所带来的致畸风险“几乎为零或远小于自然界3~5%的自然出生缺陷率”,但是如果有人不经意使用了就会被这个FDA分类所误伤。如果再因此就放弃妊娠,就违背了本身为了“保护胎儿”而制定的孕期避免药物滥用的原则。我们常用的参考目录有:《妊娠期和哺乳期用药》(Drugs in Pregnancy and Lactation:A Reference to Fetal and Neonatal Risk);《出生缺陷与孕期用药》(Birth Defects and Drugs in Pregnancy)《致畸剂分类目录》(Catalog of Teratogenic Agents)目前我只能从市面上买到《妊娠期和哺乳期用药》——人民卫生出版社,这本书我在京东买到的,里边有详细的数据。我不可能把每个数据都记在脑子里,或者一个个的敲字给你们看,对于那些心结比较重的朋友,我建议你们可以花100多块钱,自己买一本,看看里边的数据,好解去心结。我目睹过很多很可悲的故事。因为孕期孕妇用了一点点的药物,尚不知道药物对胎儿是否造成影响的情况下,或甚者是例如阿莫西林、头孢类等孕期可以使用的药物。就进行了人工流产。我想说,这是您的孩子。有些孕妇因为孕期感冒过度担心会对孩子造成影响也把孩子做掉了。或者因为感冒了,不知道怀孕用药了就把孩子做掉了。我经常会对咨询我的患者说,“你能保证下次怀孕不感冒,不吃药吗?如果不能保证请不要做掉这个孩子。”有些医务人员也是建议患者把孩子做掉。这点我很痛心,我认为有些医务人员建议孕妇把孩子做掉出于以下考虑。首先因为中国的母胎医学发展缓慢,到目前还没有遗传科医生的执业注册。患者可能找到了一些妇产科医生,而这些医生所擅长的是妇产科手术。可能从理论上去给患者解释“缺乏沟通经验与技巧”。再者中国的医患矛盾过于复杂,政府对医务人员的保护不够。以我为例,一个进行孕期药物咨询的患者挂我的号找我咨询,一个号4块钱,医院给我提1块钱。我跟患者说您的孩子没有问题。可是自然界背景胎儿出生缺陷率约为5%。因为孕期检查所做的努力,河北省近年缺陷儿的出生率约为2~3%。我们可以理解为100个孕妇在不用药的情况下都可能会有5个胎儿是有问题的。假如我看了100个这样的患者,都告诉孕妇没有问题,挣了100块钱,有一个出现问题回头找我可能就让我赔几万。大部分人又不同意走司法途径解决,只会堵门。其实在给患者进行孕期药物咨询时我认为我承担了很大风险。在患者看来,孕期用药找医生进行咨询,医生给出一个答案,这个过程很简单。但是往往患者的提问方式就让医务人员很尴尬,“你说我的孩子有没有问题”?有许多早孕期来诊的患者甚至都还没有看到胎心,要知道早孕期自然流产率是15%。换位思考一下,其实这个问题在医务人员看来就是一个风险的转嫁。谁敢说没有问题?建议你做掉,孩子死无对证。不建议你做掉有了问题谁来负责?或者干脆说这个有可能有问题也可能没有问题,说的很含糊,把风险重新推回给你。这样的问题让我也很尴尬,我的建议是我们不要把问题停留在孩子有还是没有问题的层面上。应该关注的是所用药物的致畸风险到底有多大,安全性如何,动物实验中的数据报道。毕竟没有用药的情况下都没人敢保证孩子出来没有问题。一般我在对患者进行咨询后都会声明,上述理论只是通过目前医疗技术发展的水平给你分析你的孩子应该不会受到上述药物的影响或者影响很小,但是我不能保证你生的孩子没有出生缺陷。因为即使你没有接触任何不良因素的情况下你能保证出生的是一个正常的宝宝吗,所以你常规做检查就可以了。毕竟自然界背景出生缺陷率是5%,任何人怀孕就应当承担这样的风险。而且药物致畸的风险与本身自然界出生缺陷的风险相比甚小。其实,这简单的几句话是我想了很久才想到的如何和患者沟通用的。现在这句话我们中心的医务人员基本都学会了。我们换位思考一下,有的时候突然来一个孕妇给你一大堆问题,头都大了,很难一下想到怎么和她交流才算得体,怎么才能让她信任你,不仅你要告诉她没有问题,还要告诉她为什么没有问题,拿出数据和证据。我们看病又不像国外的医生需要预约,你有什么问题,人家提前把相关资料整理一下放到你的面前,走的时候再给你一个书面的资料。医生又想告诉患者没有问题,又找不到证据,孕妇又想要肯定的答案。如果孕妇相信了医生的建议,把孩子留了下来,生下来出现问题,医生自然觉得自己承担了很大的风险,自然逃避类似的回复。关于药物致畸的问题在医学生正规学习的教科书中所阐述的理论非常少,且没有具体药物分析。而这个问题几乎是近些年来突然涌现出来的问题,人们对出生缺陷越来越重视,但是对于我们现有的技术水平能做多少而知之甚少。风险只是其中的一个问题,还有另一个问题就是医生的时间与精力。孕期用药的孕妇来了,这样的患者往往都有很重的心结,要解开这个心结可不是我说没事,孕妇说好的就走了的问题。我知道她们不会轻易相信一个医生的话,她们会问好多医生,怎样回答的医生都有。我要说服孕妇留下这个孩子我要拿出证据,给她讲很多理论,这就是传说中的“说病”,还要拿出药物的说明书给她看。有些药物她一来我就知道没有问题,可我还是要当着她的面再看一遍,然后让她看一遍。这样她才会觉得你不是敷衍她。其实医生能做的就是“常常安慰,有时治愈”。过去叫做“说病”,现在叫做沟通。只是说病不挣钱。说半个小时也就是1块钱。现在肯给患者说病的医生越来越少了。我一上午平均下来40个号,一个病人5分钟。就为了一块钱说20分钟,还担很大的风险。这样的制度下很难滋生出负责任的医生。负责任的医生也很难在这个制度下生长。钱不钱的是小事,可是时间呢?我只是想告诉你们,现在进行孕期用药咨询的病人没人愿意看。别人经常把病人推给我,或者模棱两可的打发走了。在我们这样的公立医院,对于早孕期药物致畸咨询,医务人员承担很大的风险,却又一分钱不争。因此自然就把患者推来推去,其实是把风险推来推去。所以您在现实生活中很难找到一个医生肯定的给您说您的孩子没有问题。可是对于孕妇来讲,又十分想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本来关于孕期药物对胎儿影响的数据我们本就知之甚少。所以我想对您说,您怀孕了本来就承担的孩子有3~5%自然出生缺陷的风险。这样的风险远远大于药物致畸的风险。您为了您的孩子,多承担这一点微不足道的风险吧。有时候我一看见这样的病人一下子就头大了,有时候丈夫,婆婆还来一家子人。这样的孕妇往往情绪紧张,有一次一个孕妇吃了根过期的火腿肠,来咨询会不会对孩子产生影响,还不挂号,我们一个女同事也不知道怎么跟她解释好,后边的病人等着急,就说了一句你去检测一下肠有没有问题不就行了吗?这下可好,孕妇急了,我问医生又没有问你,两家打起来了,把我们桌子砸了,医院也没有说法。还有一次一个孕妇在产科做完检查,走的时候正好医院在花园喷农药,她闻见了,不干了,非要找院长,行政楼的电梯需要刷卡,开电梯的临时工不敢给她刷卡,她就把临时工咬了。最后来了好多行政领导给人家说好话,才算了事。临时工被咬的事情就再也没人提了。还有一个孕妇,因为护士的疏忽,本来是要打黄体酮的,结果莫名其妙给人家孕妇做了一个头孢皮试,这下可好,要我们给人联系检测血中有没有药物浓度,还要检测给她用的那个针是不是给她用的以确定里边到底是不是头孢曲松钠,把她的妈妈从张家口,丈夫从北京都叫了过来。还有一个妇产科朋友,因为一个月经失调的患者,得了盆腔炎需要用药,用药前曾建议患者查个早孕试纸排除妊娠,可是患者拒绝检查,说自己测了,而且月经不准不可能怀孕。结果用药后发现自己怀孕了,索赔20万,天天去科室闹,我朋友差点因为这个把工作丢了,医院不管,让自己解决。我想说的是“因为这些不愉快的经历,让医生碰见类似的患者变的很紧张,甚至害怕、厌恶,不敢说话了”。医生就是这么慢慢的提防,慢慢的敌视,慢慢的不说真话,学的冷酷的保护自己。其实想想,我们报复的发泄的对象并不是真正得罪我们的人,而是她后边来的人。面对孕妇特殊时期,特殊的心理状态。经常会有些偏激的情绪波动。医务人员出于本能的自我保护,越来越不敢说实话,不敢有担当。而孕妇尽量保持冷静的态度,这样才不会给医务人员太大的压力。医务人员和孕妇,孕妇和医院人员都应该换位思考,我不建议把孩子轻易做掉。那些建议患者把孩子轻易做掉的医务人员出于本能他们可能为自己考虑的更多些。是否把孩子做掉还要孕妇自己决定。虽然我不能保证孩子绝对没有问题,但是至少我们医务人员应该为大多数孕妇着想,或者至少让孕妇看着更远,想着更远。多给孕妇一点的心理支持与安慰。毕竟有些人打过一次胎后后边怀孕都是问题了。因为对于药物致畸的恐惧,药物的致畸风险被夸大了。其实在药物致畸面前认为自己同样面临风险的不仅是医生和孕妇,还有药厂。在药物孕期使用的问题上其实药厂认为自己也是承担了很大风险的。如果一个药物没有写孕期禁用甚至推荐使用了这个药物,孕妇生下来孩子是有缺陷的,即使和这个药物并没有明确的关系,但是药厂很难拿出证据来证明某种缺陷和自己的药物没有关系,假如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美国,药厂可能会面临着巨额赔偿。我上学的时候读过一篇阅读理解,美国的产品说明书往往有几十页,假如你买了一个梯子使用过程中摔伤了,说明书没有提示使用梯子有可能造成摔伤,生产梯子的厂家可能都要面临赔偿的可能。因此,即使一个致畸风险很小的药物,药厂也会尽可能的提示风险的存在,以及不建议孕期使用。即使没有明确致畸风险存在的情况下,药厂也会写致畸风险尚不明确,不推荐孕期使用来逃避药厂本身的风险。但是药厂的说明书忽视了一点,应该写明在不知情怀孕的情况下即使使用了也不建议放弃妊娠。风险被推给了医生和孕妇。说明书是只提示风险,不提示也有可能宝宝是健康的,而且这种可能性更大。无意间在孕妇这种特殊心理群体面前,药物的致畸风险被夸大了。而孕妇本身对药物造成宝宝出生缺陷风险的关注程度远大于宝宝没有受到药物影响的关注程度。孕妇本身的认识往往是片面的。我认为孕期用药致畸风险的评估意义非常有限,很难具体到个例,无法给予太具体的风险数字,因为这样是不可能的。对药物致畸风险的关注应当适用于群体风险,不应当局限于个例的风险。药物致畸性的表达和胚胎接触药物的剂量是有直接关系的。这个接触剂量和母体摄入单次剂量与使用时间是有直接关系的。而大多数人忽视了用药时间的概念,误认为用药就会导致风险。孕期偶尔用药,总体接触剂量非常有限,这种情况我认为不应当参考药物的说明书或者相关动物实验数据。因为动物实验数据是基于一定剂量和作用时间给药后对胚胎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即使是这种可能性也不是百分之百必然的可能性。药物理论上导致胎儿出现异常的几率远小于自然界5%的背景出生缺陷风险。即使药物导致胎儿出现问题,往往会有超声可以发现的结构缺陷,不会仅仅是超声不能发现的功能性的问题。但只是人们过渡的关注了这些功能性的问题。我建议患者在不知情怀孕却使用药物后继续妊娠出于一个原则,对母体有利的原则,对胎儿有利的原则。我们避免孕期药物滥用的原则就是保护母胎,趋利避害不主张孕期药物滥用,(但其实最早被滥用出问题的药物是抑制早孕反应的药物,像这种药物没有必要)。制定这个原则的初衷并不是让人因为在不知情怀孕误用药物的情况下就把孩子做掉,而是孕期避免不必要的用药,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平衡利弊如果必须用药即使妊娠当然也是必须用药的。如果因为不知道怀孕用药了,就把孩子做掉就违背了保护母胎,有利于母胎的最基本原则。如果是这样就没有必要教导人们孕期不要滥用药物。即使是致畸风险再明确的药物,真正导致畸形的可能性也是相对有限的。有许多患者说,为什么每个医生给出的建议都不同?医生让我们自己做决定。因为这个建议就不应该是普通医生给的。我听说过很多因为担心孕期用药致畸风险最后放弃妊娠的事情,我认为这是我们民族的耻辱。假如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英国,孕妇可以参考英国国家致畸信息服务(NTIS)的建议。NTIS提供全英国妊娠期使用药物和化学物质毒性的信息和建议,且与欧洲、美国和加拿大等效。由遗传学医生给出专业的建议,而中国目前尚没有遗传专业的医师注册。即使有从事遗传专业相关工作的医生,例如我的诊费也仅仅是1元钱,谁又愿意去趟这个浑水。甚至在中药广泛使用甚至存在滥用的国情下,我们的政府甚至拿不出相关中成药和中药致畸的数据供临床医生参考,这难道不是我们民族的耻辱吗?但即使是做了相关数据总结,真正在临床上的指导意义也是有限的。我说许多医生不会与患者沟通您可能还不信。您知道我被问过的问题有:怀孕了吃了味精对孩子有影响吗?怀孕后吃了泡菜对孩子有影响吗?怀孕后用相机照相了对孩子有影响吗?怀孕了照相能开闪光灯吗?书本上去哪里找味精、泡菜致畸的数据,说明书上也没有相关提示。从保护胎儿的角度出发,我们孕期应该少接触药物和半加工食物,或者一些食物添加剂,但是没有必要因为接触了就耿耿于怀不能自已,甚至现在被误解为因为接触了孩子就会出现问题。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这不是单纯的医学问题,而是生活的哲理,是文化。这些问题已经不是单纯的医学问题了,而是生活的哲理,是文化。中国人不缺理论,缺辨别理论真伪的能力。不缺知识,却缺智慧。也许我还不能真正了解孕妇的心情。但现在有些风气很不好。什么男方孕前没有戒烟戒酒孩子能不能要,这些并没有什么科学依据,只是一些保健方面的书上的论调,也许是那些专家没有的写了或者道听途说。当然孕期孕妇是不应该吸烟喝酒的。而孕期现在必要的超声检查却有很多孕妇拒绝,因为大家都说超声对孩子不好。有国外的一份资料,我认为描述的很真实,在男方酗酒的人群中,胎儿缺陷率是有所增高的。但最终的结论是,因为男方酗酒,他的伴侣往往是在酒吧中认识的,所以往往伴有女方酗酒。因此认为胎儿缺陷还是和女方酗酒有关,而不支持男方酗酒会导致胎儿缺陷率增高,因为从理论上无法解释。在这里我说的酗酒不是喝了两口酒这么简单。我认为防辐射服只有在中国才有消费市场,如果在国外就会涉及商业欺诈被起诉了。中国人还在担心电脑辐射对孩子不好。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是这样说的,迄今没有证据显示电脑辐射增加了流产率,但是从事电脑工作的孕妇流产率是增加的,主要考虑因为长时间从事电脑工作精神高度集中,导致的腰酸,劳累,流涕等感冒症状增加了流产的风险,因此在国外建议孕妇从事电脑工作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6小时,且经常起来活动变换体位。有些妊娠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异常的患者,因为担心药物致畸孕期拒绝用药,最后不仅导致胎儿死胎和母亲生命发生危险的事例并不是没有发生过。我认为那些因为孕期用药就把孩子做掉的人其实是患有精神洁癖,他们想要的孩子是完美无瑕的,就好像他们刷碗一定要用餐具洗一样。其实有些时候不用餐具洗也可以洗的很干净,而且餐具洗在冲洗不干净的情况下还会对我们的身体有害。给孩子机会就是给我们自己机会。人流不仅让我们轻易放弃了一个生命。而且同时会对我们的身体带来一些伤害,这些伤害并不是单单的靠“无痛”就可以遮掩的。有开车常识的朋友我问你们,自动挡的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你把档位挂到“P档”会怎样?我认为,女性怀孕后下“丘脑、垂体、卵巢”三个器官各激素相互协调分泌维持胚胎发育,如果人为打断,无异于在汽车行驶过程中将档位挂到P档。只不过汽车不能自我修复,而我们人体可以自我修复。但是能修复多少呢?我碰到过不少女性人工流产后排卵就出现了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担心这个或者那个因素对胎儿以后智力的影响,我想说的是。我也很担心我即将出生的女儿是否健康。但这种担心只是偶尔且转瞬即逝的。可能在一个信仰缺失而科学迅速发展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智力”而不是“智慧”。也许是人心本惰,祈求上天给我们智力比我们自己去挖掘智慧更容易。智力别说孕期了就是生下来也很难评估。与其你无谓的担心孩子以后智力会出现问题倒不如想一想日后如何挖掘培养孩子的智慧。想想那个最强大脑节目中那个算数学比计算机还快的傻子。人类的大脑只有10%在得以使用,而你我的大脑未必使用了10%。胎儿出现问题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很可怕的事情,但是没有任何依据下担心孩子出现问题就不是可怕而是可悲。把一些无解的答案抛给医务人员,又恰巧碰到了一些没有文采且和你不相干的医务人员。而在医生的眼里这是麻烦与风险转嫁。最终你就会被推来推去,直到越来越多的人建议你放弃这个孩子,以避免你把这种纠结情绪扩散以及风险的转嫁。不论孩子日后智力如何,能做到以下就是智慧,你就应该觉得幸福。我至今做不到这些。《坛经》心平何劳持戒,行直何用修禅。恩则孝养父母,义则上下相怜。让则尊卑和睦,忍则众恶无喧。若能钻木取火,淤泥定生红莲。苦口的是良药,逆耳必是忠言。改过必生智慧,护短心内非贤。日用常行饶益,成道非由施钱。菩提只向心觅,何劳向外求玄。听说依次修行,西方只在目前。懂得“笃行”的含义:马走竹下,小心翼翼的样子,不要别人说什么就轻易的相信。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老祖宗留下的。我很感动有这么多朋友看了我的文章给了我这么多好的评价。我想我们一起做一件事情,假如你曾经也因为类似的事情而困惑,而孩子现在很健康的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在下边回复一下,告诉大家你的故事。这样以后那些发生类似问题的妈妈,看到你们的经历就会变得更加有信心的准备迎接自己的宝宝了。推动社会的进步。鉴于孕期用药致畸性研究有限数据的不可靠性,以及个性化用药方案风险不可预知性。我认为孕期用药与药物致畸咨询的范畴应当局限于因母体疾病,如“癫痫、妊娠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风湿免疫类疾病”等孕期需要长期大剂量使用药物的情况,而非孕前、排卵期前后、偶尔一次或数次,常规剂量使用某种药物,局部用药,或男方用药等情况。这些情况下药物或不良因素是否对胚胎产生了影响根本无从谈起,其实去谈也无任何依据可言。当您在孕30天前后问我因之前偶尔不经意的用药是否对胚胎产生了影响时,在我的眼里您因为怀孕而面临着自然界固有的15%的自然流产率,2%的宫外孕发生率。3~5%的自然界出生缺陷率,其中包括1/700的唐氏儿(21-三体,智力低下)出生率,男婴中1/700的克氏征(47,XXY,不能生育)出生率,等。最后我想送给大家的一句话,“但行好事,莫问前程”。人类生育风险频率(与是否用药无关)生育风险频率每100万个妊娠中免疫学或临床诊断的自发流产350,000每100万个妊娠中临床可辨的自发流产150,000每100万个分娩中的遗传病110,000多因子或多基因(基因—环境间相互作用)90,000显性遗传病10,000常染色体和性染色体连锁遗传病1,200细胞遗传病(染色体病)5,000新发突变3,000每100万个分娩中的明显的先天性畸形30,000每100万个分娩中早产40,000每100万个分娩中胎儿生长受限30,000每100万个妊娠(>20周)中死产20,900上表摘自人民卫生出版社《产前诊断》,看见自然界固有的这么多的风险,您还在担心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药物吗?药物所带来的可能的风险在这些面前微乎其微。不要让自己毁了自己。现在经常有人来咨询我孕期用药相关问题,我想对你们说,能救你们的不是我,是你们自己,不要被自己的想当然,自己的畏惧所打败。做父母,应当先学会坚强。还记得《骇客帝国》中,那个来自地心城市的飞船驾驶员与救世主的对话:“这里只有你吃过麦片,你能告诉我们麦片是什么味道的吗?不过你也没有真正的吃过,麦片的味道是电脑告诉你的,假如电脑告诉你错了怎么办?”——我们知道了药物可以致畸,但是这种致畸性并没有你认为这那么强,反而很小而且局限在个别药物之上。之所以夸大了药物的致畸效果恰恰是我们的道听途说与一知半解,是我们自己的担心与片面认识,而这并不一定是事实。
张宁 2018-11-26阅读量1.0万
病请描述: 心室强光斑有时又称做心室强光点。心室强光斑不属于器质性病变,只是一个用于胎儿染色体病(非46条染色体)的筛查指标,但是这个指标被用于筛查意义有限。心室强光斑也不是国家法定胎儿超声必须检出的内容。河北省人民医院生殖遗传科张宁认识胎儿心室强光点有两点我们必须要知道,正常胎儿是可以有心室强光斑的且很常见。第二点有心室强光斑的宝宝绝大多数都是正常的,且和先天性心脏病没有关系。心室强光点主要用于筛查胎儿染色体病中的21-三体综合征(唐氏儿)。心室强光点的存在不能直接说明胎儿有还是没有问题。换句话说有心室强光斑不代表胎儿有问题,没有心室强光斑不代表胎儿没有问题,这也就是其作为筛查指标的意义。心室强光斑之所以运用于唐氏儿的筛查是因为有近18%的唐氏儿患儿存在心室强光斑,而正常胎儿中有2~5%的存在心室强光斑。但毕竟正常胎儿的基数是最大的,所以在有心室强光斑的胎儿中只有很少是有问题的。心室强光斑被用于唐氏儿的筛查,在有单纯心室强光斑而无其它异常的胎儿里边有不超过1%的几率可能是唐氏儿。学术界要求心室强光斑的回声强度要达到骨骼回声强度才予以报告,但是对报告心室强光斑的大小并没有要求。对于不同的超声大夫包括和设备在判定心室强光斑强度时会有人为差异,因此心室强光斑在报告与否的问题上也存在一个难以统一的标准。心室强光斑被用于胎儿染色体异常筛查时变得意义有限,胎儿真正有问题的可能性却在1/100-300之间。而唐氏筛查高风险胎儿有问题的几率能够达到2%。唐氏筛查其实已经是一个很落伍的检测了。有观点提出产前筛查低风险时出现心室强光斑可以不用理会,但是这毕竟是学术性观点,理论上产前筛查有30~40%漏诊的风险,因此即使产前筛查低风险从理论上讲即使没有心室强光斑的存在也不能排除唐氏儿的风险。心室强光斑和先天性心脏病没有关系。因此没有必要因为心室强光斑进行胎儿心脏彩超。但是年龄大于35岁,或曾经分娩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孕妇应该常规进行胎儿心脏彩超。胎儿心室强光斑不会被吸收。胎儿心室强光斑是心室乳头肌的微钙化,在尸检中可以发现,因此不可能被吸收。这种微钙化本身不属于器质性病变。但有时超声检查有可能被疏漏掉,或者随着孕周增加和心肌的发育丰满变得不易被发现,造成消失了的假象。再者心室强光斑也不是国家法定胎儿超声必须检出的内容,后续超声检查时也有可能因为超声大夫不再关注而误以为消失。因此我们不能用心室强光斑是否被吸收来判定胎儿是否有染色体病。即使在一个健康的成年人也是可以检测出这种异常的,只是没有人去关注成年人的这个指标。在胎儿心室强光斑的问题里,我应当如何和患者解释类似问题?而怎么才能让你一个高度紧张的孕妇听的明白?有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尴尬的是这个指标本身不敏感,但是被超声医生报告出来了,向孕妇交待则导致孕妇的高度紧张,不和患者交待的确有类似风险而可能导致医疗过失,毕竟就是没有心室强光斑的情况下孩子也是不能除外唐氏儿的。于是不得不把之前已经筛查通过的唐氏儿再次拿出来说。心室强光斑是一个很常见的指标,可想而知每天因为心室强光斑的问题我要和不同的孕妇交待多少遍?给多少孕妇带来思想上的困扰与精神负担。我们用心室强光斑去筛查唐氏儿不能说没有意义,但是错就错在用了一个很常见的指标去筛查一个相对较少见的唐氏综合征。我认为胎儿心室强光斑如果单独存在没有合并其它异常可以忽略,但是学术界却有很多的资料证实这个指标有意义。如果我建议患者忽略了这个指标真的造成唐氏儿出生谁来付这个责任?中国政府03年出台了《产前诊断管理办法》,但是产前诊断近几年才得到推广与患者的重视。而12年过去了《产前诊断管理办法》至今没有与时俱进。于是在面临胎儿心室光斑的时候我们都很尴尬。如果要完全除外唐氏儿的风险只能靠羊水穿刺或者无创静脉血产前检测。羊水穿刺又会带来1~5‰的流产风险与更大的心理压力。5‰相当于1/200的流产风险,与心室强光斑的唐氏儿检出率相差无几,也就是说我们要用一个健康宝宝的流产换来一个唐氏儿检出。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个指标的存在意义。类似情况可以考虑进一步检查一下费用高昂的无创静脉血产前检测。如果不能接受可以不理会,因为这个指标毕竟不够灵敏,胎儿有问题的几率较小。自然界唐氏儿的平均发生率是1/700,有学者将心室强光斑用于胎儿染色体病的筛查中,检出率达到了接近1%,因此被看做有临床价值的指标,但是我认为在运用过程中真的价值有限,尤其是在我国这样各地区医疗卫生水平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即使是一个好的指标,也可能因为这种发展不平衡与缺少相应的规范统一而变得滥用。我中心河北省最早开展产前诊断羊水穿刺的诊疗机构,其它医疗机构相对开展较晚。其它医疗机构因为碍于心室强光斑的潜在风险,把大量心室强光斑的孕妇转诊于我中心。同样有一个很尴尬的问题留给了我们超声医生。就是有一些超声医生对心室强光斑认识不足,又怕担风险,心室强光斑在没有达到骨骼回声强度时,或在自己拿不准的情况下可能就报告了心室强光斑的存在。其它医院报告了心室强光斑的存在,但是我们超声医生发现心室强光斑的强度没有达到骨骼回声的强度,这样的情况还要不要报告有心室强光斑的存在。这个回声的强度毕竟会受人为主观因素所影响。假如我们的超声医生报告了心室强光斑的存在,患者存在的风险可能被高估了,需要接受至少2000元的进一步检查。可是即使在没有心室强光斑存在的情况下唐氏儿的风险也是不能被除外的。如果不报告心室强光斑,患者高兴了,等于我们的超声大夫,我们的科室把患者所要承担的风险转嫁在自己身上了。假如孩子生下来真的是1/700发生率的唐氏儿,到时候谁能说明当时的心室强光斑到底有没有达到骨骼回声的强度?谁来承担这个漏诊的过失?因此关于心室强光斑的问题亟待政府出面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培训与诊断资质。让政府来说到底是否需要做。让医生依据政府的相关规范说话。出了问题政府担风险与责任。我知道关于无创静脉血检测费用高昂,很多人不愿意接受,我能感觉出来患者说话的语气,她们觉得我在吓唬她们,诱使她们花钱。无创静脉血是一个很不错的检查方式,因为特殊检查方法的可靠性注定了检查的准确率。虽然无创静脉血和心室强光斑同属于筛查但是因为筛查准确率不一样检出率自然有了天壤之别。如果无创静脉血可以做到廉价和普及并且纳入医保,所谓的“心室强光斑”,“胎儿下腹部回声增强”,“唐氏筛查”都可以消失了。我觉得我作为一个医生受限制于现在的条件,我只能建议你们进行羊水穿刺和无创静脉血产前检测。我更倾向于无创静脉血产前检测——因为这个筛查指标真正有问题的可能性很小。简单,有效,无风险,可普及——这就是无创静脉血的优点。无创静脉血如果唐氏儿漏诊有40万的保险赔付,可羊水穿刺造成流产却没有保险赔付。当然如果愿意查羊水穿刺也是可以的,毕竟羊水穿刺造成流产的风险很小。我作为医生建议你们进一步检查,但同时告知你们这个指标只作为筛查指标存在而非器质性病变,且在进行唐氏儿筛查时意义有限,你们有选择拒绝的权利。但究竟是“羊水、无创、还是放弃检查”,最终的决定权在于你们。单纯心室强光斑胎儿有问题的几率并不是很大。但是如果心室强光斑合并其它异常应当引起一定重视,比如心室强光斑合并胎儿单脐动脉,侧脑室增宽,肾盂增宽等,但此时也是做为筛查指标存在。在这些指标里里边单脐动脉更有意义。还有人可能会问,心室强光斑除了和唐氏儿(21-三体)有关系,还和其他的染色体异常有关系吗?的确有报道在18-三体中心室强光斑的检出也是增高的,但是13-三体是一种更罕见的遗传病,自然界出生率1/15000,且是致死性异常。而21-三体在20岁时候的存活率是75%,在50岁时的存活率是60%,因为智力低下给家庭带来的负担更重。我们应该格外重视。心室强光斑在21-三体的检出率尚不能保证,希望不要再将心室强光斑的筛查意义运用于13-三体。且无论羊水穿刺和无创静脉血检测13-三体也是可以同时检出的。我中心曾在300余例单纯心室强光斑的胎儿中检出一例出生率约1/700的47,XXY,这样的孩子表现为男性,精子生成障碍而不能生育。在300个有心室强光斑的胎儿中检查出了一例1/700出生率的47,XXY(克氏征)患儿,这样的检出率不能说明其意义而只是巧合。正常胎儿可以出现强光斑,47,XXY胎儿为什么不能呢?因此我们只把这个指标运用于唐氏儿筛查已经足够了,不要再延伸这个指标的意义。注:唐氏儿,又称21-三体,是人类最常见的染色体病,染色体病与受精卵形成时“卵子减数分裂的错误”有关系,造成受精卵多携带了一条21号染色体。表现为智力低下,自然界平均发生率1/700,随女方年龄增加而增加。当女方分娩年龄达到35时,唐氏儿的出生率达到1/350。染色体病是自然界中很常见的一种遗传病。如果我说“每个人在生育时都会或多或少的面临胎儿染色体病的风险”您可能会有疑问——“我们家里边没有遗传病家族史”?这是因为您对遗传病的定义不清楚,遗传病是指“因患者的遗传物质异常导致的疾病”而不是指父母遗传给孩子的疾病。如果是父母遗传给孩子的疾病我们称之为“家族性疾病”,而这类家族性疾病通常是遗传病中的“单基因病”或“多基因病”。而即使是基因方面出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和突变有关系,并不是父母遗传给下一代的。我从09年开始接触胎儿心室强光斑,15年写了这篇文章,17年再此拿出来把《胎儿心室强光斑》重新命名为《胎儿心室强光斑原委》。再更深入的谈谈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毕业8年了,我没有发表过一篇学术文章。在我看来那些为了写而写,为了晋升而写的文章更像是八股。中国的医生迫于晋升的压力要写一些文章,其实在国外又何尝不是?我们看上文图片中的原文描述“1995年我们报道了一组包括1334例妊娠中期经羊膜腔穿刺检查的胎儿……有心内强光斑的胎儿Downs综合征发病风险增加了4倍……阳性预测值6.1%(100个里有6个唐氏儿),在研究人群中Downs综合征发病率为1.6%”要知道当年在总结这组数据的时候,胎儿心室强光斑和唐氏儿的关系并没有被世人认可,而作者又是如何说服1334例母亲因为胎儿心室强光斑进行羊水穿刺的呢?显然研究人群的唐氏儿背景风险高达1.6%,远高于1/700的唐氏儿背景出生风险。也就是说这1334名孕妇是同时合并了其它高危因素而本要进行羊水穿刺的孕妇,或合并了高龄,或合并了产前筛查高风险,或合并了其它高危因素而需要进行羊水穿刺的妇女。而并不是因为单纯心室强光斑要接受羊水穿刺的孕妇。作者在这样的群体中统计出了意义,而下文中描述Simpson等人更进一步证实……仍有1%染色体异常的发病风险。唐氏儿只是所有胎儿染色体病中的一种,心室强光斑从之前具有6%的阳性预测值直接下降到了预测所有胎儿染色体病1%的预测价值,难道像47XXX和47XYY这种和正常人无异的染色体差异也划分其内?而Simpson等人进一步证实发表的文章是在1996年,95年的第二年。很难让人信服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单独的心室强光斑被用于胎儿染色体病的筛查并被孕妇群体欣然接受,其中恐怕也掺杂着和并其他高位因素的孕妇群体更多一些。而我国的产期筛查和产前诊断起步较晚,学者本着学习的精神,将国外的一些理念搬回来,运用于没有其它高危因素的孕妇中进行筛查。医学的精准离不开群体的精准,群体改变了风险值自然是改变了。而紧接着又发生了之前提到的超声标准难统一的问题,我们用21世纪的超声设备,而作者用的是20世纪末的超声设备,分辨率提高了太多,发现的心室强光斑也变得更多。地上本没有路,竟被我们走出了路。一个唐氏儿都不愿意漏掉,在我们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一个大夫每天需要花大量的精力去和多个孕妇交流心室强光斑。如何平衡得失医生个人是没有决定权的,需要有一个更可靠的公共标准。我们这个曾经落后的民族在学习西方一些理念的时候少了几分批判,而我们的先贤留给我们的祖训“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却是一分学习四分批判。我看有医生讲因为单纯心室强光斑而建议患者做了无创静脉血检测及时发现了唐氏儿,我不否定故事的真实性。但是我没有那么幸运,我经手的单纯心室强光斑还没有碰到过有意义的胎儿染色体异常。但是我也在主张患者可以做进一步检查。那么我也来讲一个故事,恐怕这样的故事更多见。有一位母亲朋友的儿媳妇,20多岁的姑娘,出现了胎儿单纯心室强光斑,首诊并不是在我这里,所以之前的医生已经交代了风险,我再直接说不用管这个显然是不合理的。尤其是在面对这种自己不太熟悉的亲朋友好友出现这么一丁点问题的时候,更要解释的全面到位小心了,以免以后让人觉得花了冤枉钱。问我的意思,我说做一下无创静脉血检测,但是姑娘非常有主意,听完我的诠释以后决定不做了。过了几天之后又来找我,说要做一下。我刚要张嘴再说那几句套话,姑娘止住了我,你不用说了我做。我知道我的孩子没有问题,我就是要证明给我的家人看我的孩子没有问题,我不想让身边的人担心我的孩子可能会有问题,不想让我的妈妈每天在照顾我的时候还愁眉不展……
张宁 2018-11-26阅读量6425
病请描述: 转载自北京协和医院孙晓光医生 近年,一种新的产前检测技术-称为无创DNA产前检测技术(以下简称为无创DNA技术),受到孕妇们的热捧。无创NDA是检查什么的?什么人适合做此项检查?相对于目前的产前检查它有什么优势?什么时候检查?具体怎样做?费用?等等,受到广大孕妇的关切。此文把无创DNA技术的情况作一个简要的介绍:河北省人民医院生殖遗传科张宁一、无创DNA的来龙去脉: 既往人们为了在高危孕妇中发现染色体异常的胎儿,达到避免其出生的目的,常运用三种手段取采集孕妇的细胞:羊水穿刺、胎儿绒毛细胞采取、胎儿脐静脉血采取。这些手段均有创伤,引起大约1%的流产率。很多孕妇对此非常害怕。那么能不能利用孕妇血发现染色体异常胎儿呢? 1997年香港中文大学卢煜明 (Dennis Lo)发现,母体外周血中存在游离胎儿DNA,大概在孕4周的时候含量很少,孕8周的时候明显增多,随孕周增加稳定存在,浓度约3-13%,被认为主要来自胎盘,并在分娩后数小时内从母体血液中清除。母体血中存在的胎儿游离DNA,为无创DNA检测提供了理论基础。他的这个发现就发表在1997年的“柳叶刀”杂志上。 DNA产前检测技术仅需采取孕妇静脉血,利用新一代DNA测序技术对母体外周血浆中的游离DNA片段(包含胎儿游离DNA)进行测序,并将测序结果进行生物信息分析,可以从中得到胎儿的遗传信息,从而检测胎儿是否患21三体综合征(唐氏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爱德华氏综合征)、13三体综合征(帕陶氏综合征)三大染色体疾病。 项技术于2011年在我们协和医院进行了临床试验。试验是按照国际标准设计与执行的。利用贝瑞和康自主研发的无创DNA产前检测平台,对来自于北京协和医院和北京市海淀区妇幼保健院的2236例门诊随机样本进行母体外周血中游离DNA的深度测序,并结合生物信息学分析的方法,对游离DNA中包含的胎儿片段信息进行定量分析并对其遗传状态做出判断。本次临床试验的结果显示,无创DNA产前检测技术对于孕12周以上胎儿的三大染色体非整倍体疾病(唐氏综合征、爱德华氏综合征、帕陶氏综合征)的准确率接近100%,假阳性率为0.05%。 二、无创DNA的原理: 1 母体血中含有游离的胎儿DNA,几乎全部来自胎盘的滋养细胞。 2 孕4周母血中就有少量,8周含量上升并且持续存在,含量为3-13%(甚至更高)。这成为无创 DNA检测的基础。 三、无创DNA的优势1. 只用一管血(5ml),大大减少有创检查,缓解目前产前检查的巨大压力。缓解孕妇的恐惧心理。2. 准确率高达99%以上,假阳性率(就是没有问题说成有问题)非常低,为0.05-0.1%,非常可靠。3. 假阴性率(就是漏诊率)也很低,约为0.0-13.04%,进一步提高了我国出生缺陷的防治水平。4. 以往的血清学筛查主要是筛查21三体、18三体,而无创DNA在此基础上,也能筛查13三体和性染色体异常等疾病。5. 不受年龄和孕周影响,早孕和中孕均可以进行。6. IVF孕妇也可以做。 四、目前无创DNA检测技术的定位: 目前国内绝大多数专家都认同:基于二代测序的胎儿游离DNA检测技术,应该明确定位于21三体、18三体、13三体、及部分性染色体异常的产前筛查领域,可以称为“近似于诊断的筛查”。 2012年12月专业委员会会的意见是:1 无创DNA不应该作为常规的产前实验室评估手段,但是应该是经过初筛高危孕妇咨询时的一种选择。2、无创DNA不应该对低危人群或多胎妊娠进行,因为上缺乏此类人群检测效果的评估数据。 2012年11月20日,美国妇产科学会(ACOG)与美国母胎医学会(SMFM)共同发表委员会指导意见:按照以下适应症,可推荐无创DNA产前检测作为非整倍体高危人群的初筛检测: 1. 母亲年龄超过35岁 2. 超声结果显示非整倍体高危 3. 生育过三体患儿 4. 早孕期,中孕期或三联筛查、四联筛查呈现非整倍体阳性结果 5. 父母为平衡罗伯逊易位,并且胎儿为13三体或21三体高危 该声明说明在美国妇产科界已经形成行业共识,明确支持无创DNA产前检测可用于高龄、高危人群的初筛。这个鲜明的信号也预示着国际上将在无创DNA产前检测领域向前迈进一大步 五、无创DNA适应的人群:1. 高龄(年龄≥35岁),不愿选择有创产前诊断的孕妇; 2. 孕早、中期血清学为高风险、或者单项指标值改变,不愿做有创产前诊断的孕妇; 3. 孕期B超胎儿NT值增高或其它解剖结构异常, 不愿选择有创产前诊断的孕妇; 4.不适宜进行有创产前诊断的孕妇,如病毒携带者、胎盘前置、胎盘低置、羊水过少、RH血型阴性、流产史、先兆流产或珍贵儿等; 5. 羊水穿刺细胞培养失败不愿意再次接受或不能再进行有创产前诊断的孕妇; 6 希望排除胎儿21三体、18三体、13三体综合征,自愿选择行无创产前检测的孕妇。 6.对产前诊断有心理障碍的孕妇; 六 无创DNA检测的巨大社会意义我国为出生缺陷的高发国,在每年约1600万[7]的新生儿中,先天性致愚致残缺陷儿占每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总数高达120万,占全世界每年500多万出生缺陷儿童的五分之一。我国政府每年支付82亿元左右的经费用于唐氏综合征患儿的医疗和社会救济,存活下来的出生缺陷儿多为终生残疾或智力障碍,无法治愈,由此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对家庭造成的心理负担和精神痛苦更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无创DNA产前检测技术的临床应用会为我国出生缺陷儿的产前检测做出极大贡献。 七 何时采血: 无创DNA检测的最佳检测孕周为12-24周。一般而言,当怀孕12周以上时,可以利用该方法进行唐氏综合征的筛查。而在孕周低于12周时进行检测,会因外周血中胎儿DNA浓度过低而达不到检测要求。 八 费用:河北省人民医院检测费用为2400元。
张宁 2018-11-26阅读量7193
病请描述: 患者提问: 疾病:意外怀孕药物影响 病情描述:刚刚发现*意外*怀孕。 孕前和孕后都吃过一些西药,不清楚药物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 怀孕前一个星期吃过”头孢“, ”罗红霉素“,咽炎冲剂 治疗 咽炎。河北省人民医院生殖遗传科张宁 - 最近两个星期每天吃 ”大豆异黄酮“ - 最近一周吃过”罗红霉素“, ”咽炎冲剂“, 治疗 咽炎 检查结果: - B超检查大小约 "11*9mm" 。 - 总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11954 mIU/mL", - 雌二醇 "252 pg/ML" - 孕酮 "16.19" 希望提供的帮助:1. 希望能提供信息关于以上药物对胚胎的发育在哪方面有影响,影响有多大。 2. 希望能做出建议关于是否需要终止妊娠 所就诊医院科室:昆山市中医院 妇科 河北省人民医院优生、优育、优教中心张宁回复:头孢、罗红孕期是可以使用的,你看说明书了没有?孕酮低可考虑用黄体酮保胎。如果不用黄体酮保胎请一个星期左右复查孕激素和雌二醇、HCG的变化情况。 孕期使用药物孩子致畸的可能性并不大,任何药物对胚胎产生影响都需要达到一定的剂量,并不是用药就会产生影响。一般常规剂量用药都是安全的。还有你在受精卵形成早期用药胚胎细胞数量较少。如果胚胎受到影响一般就会发生死胎。如果存活下来多认为没有受到影响。所以我认为目前你没有必要放弃这个孩子。最早的排除畸形的检测在孕12~14周之间进行超声检测胎儿颈后透明带的厚度。18~24周再次复查超声。24~28周再次复查超声。可以通过超声检查来排除结构方面的畸形。理论上没有任何一种检测可以说完全排除药物对胎儿造成的影响。现在很多人担心对孩子智力的影响,其实我认为这都是道听途说,为什么你不担心以后对孩子“性取向”或“社交能力”的影响,因为你只知道智力,而“性取向”这种你不考虑的问题药物研究机构却是关注的,但是这些同智力评估一样做起来很难。你觉得有什么方法可以评估别说胎儿了,一个成人的智力?智商?智慧? 您的病情已经了解,建议:点击此处参考我的文章 《孕期用药与药物致畸》患者提问: 张医生,您好,非常感谢您之前的回复。我现在服用黄体酮和ve保胎。但是我仔细算了一下日子,我大概是在怀孕**第二周(第13天左右)**开始吃大豆异黄酮共吃了15天,吃之前早早孕测了一下没有怀孕,吃到**第3天**,人感觉很不舒服,晚上睡觉腿都酸的不行,过了一天开始拉肚子,吃了2天必奇蒙脱石散,喉咙又开始发炎,在怀孕**第四周**开始吃罗红霉素、蓝芩口服液共3天,药吃到第三天胃开始呕心,晚上胃疼和肚子疼,用早早孕测出怀孕。&&我的问题是&&:1、您之前回复说“受精卵形成早期如果存活下来多认为没有受到影响”但我是在**第三周**开始吃药的,会不会致畸率比较高?2、我在2月份左右的春季上呼吸道及喉咙经常会反复发炎,那么经常生病的这个阶段怀孕,会不会影响卵子或受精卵的质量,影响小孩的体抗力?@@张医生,再次在这个问题上纠结麻烦您,我很抱歉,但是作为妈妈,我的压力很大,作为不是这方面专家或医生的妈妈我更是很无奈,只能再一次的麻烦您。最后衷心的祝愿您好人一生平安!河北省人民医院优生、优育、优教中心张宁回复:常规剂量下孩子有问题的机率很小。你知道自然界胎儿出生缺陷率是多少吗?截止到胎儿出生时发现的胎儿缺陷的比例是万分之三百,如果随访到5岁时,发现先天缺陷儿的比例更高。河北省12年胎儿出生缺陷报告提及缺陷儿出生率为200~300/万。即使在不用药的情况下孩子有问题的机率也不低吧。正常怀孕后需要做很多常规检查来排查胎儿先天缺陷。一般早期用药全或者无的影响指从末次月经至孕5周之前,其实你用的药大豆异黄酮就是一个食品吧,我们反复情调剂量的问题,给你举个例子,咖啡因明确可以致畸,而且在灵长类动物妊娠期给予咖啡因胎儿出现唇裂、造成的风险大大增加了,但是咖啡因在人类中就没有致畸的报道,原因是一个正常人不会每天去喝200杯咖啡,但是在动物试验中残忍的人类每天给猴子饮用的咖啡是人类的10几倍至几十倍。必奇蒙脱石散就是一个止泻药物,主要在肠道局部起作用,吸收多余的水分,来达到止泻的目的,能够吸收入血的量应当很少,再经过血液循环进入胚胎周围的剂量应该更少了,所以致畸应该谈不上。头孢和罗红都是孕期可以安全使用的药物。你看看说明书,上边有没有写孕妇禁用?现在就算厂家写妊娠禁用,也并不一定代表用了就有问题。只是现在药厂,医生,和患者谁也不愿意承担这个胎儿可能有问题的风险。即使不用药的情况下胎儿都有有问题的风险,而且有些事情根本就说不清楚。不论是谁都不能保证你的孩子以后一定健健康康。对于孕妇这个特殊的群体,特殊的心理状态,的确很复杂,即使有人现在站出来保证你的孩子没有问题,你能那么相信他吗?你应该关注的是孩子有问题的风险,用了这些药物造成的风险有多大。这个可以负责任的跟你说,目前的理论认为这样的风险很小。医务人员面对社会责任需要有担当,你作为母亲也应当有担当。至于你妊娠前感冒的问题,我认为你更没有必要太过担心,孕期因母亲抵抗力下降很多孕妇都发生过感冒,大部分不敢吃药。如果因为这个就不要孩子了你能保证下次怀孕不感冒吗?药厂,医生都会给你交待风险,而这种风险有一部分原因是处于对自我的保护,你怀孕了,你用药了不能把风险转嫁给别人,所以人家只能给你交待风险,把风险还转嫁在你的身上。但是这些风险并没有多大,只是你习惯了平时每天出门没有给你交待风险。你坐电梯的时候没有人给你交待风险。其实交通意外和电梯意外的风险恐怕也不小吧。中国的社会需要担当,但行好事,莫问前程。不知道我说了这么多解开你的心结没有,面对中国的医疗环境,医患关系,希望你能够活的明白。看清事情本质。很多医务人员习惯了把问题推来推去。经常有像你这样类似问题的人,被别的医生推荐来找我,她们忙着给别人看,因为向这样的情况,孕妇通常没有消费,来了挂一个号,大夫提一块钱,却要承担风险,而且进行早孕期药物咨询孕妇,并不是来了以后,你跟人家说句,没事,人家就会相信你,就走了的,要花好多时间才能解开心结。有时我也很生气,几句话的事情难道那些医生就不会说吗?不过现在已经不错了,那些妇科大夫把孕妇转来找我,过去有些人干脆就跟人家说别要了。我觉得你应该勇敢的承担起来对宝宝的责任,勇敢的面对他,生活需要勇气。祝你好孕,也祝你幸福。鉴于孕期用药致畸性研究有限数据的不可靠性,以及个性化用药方案风险不可预知性。我认为孕期用药与药物致畸咨询的范畴应当局限于因母体疾病,如“癫痫、妊娠高血压、糖尿病、甲状腺疾病、风湿免疫类疾病”等孕期需要长期大剂量使用药物的情况,而非孕前、排卵期前后、偶尔一次或数次,常规剂量使用某种药物,局部用药,或男方用药等情况。这些情况下药物或不良因素是否对胚胎产生了影响根本无从谈起,其实去谈也无任何依据可言。当您在孕30天前后问我因之前偶尔不经意的用药是否对胚胎产生了影响时,在我的眼里您因为怀孕而面临着自然界固有的15%的自然流产率,2%的宫外孕发生率。3~5%的自然界出生缺陷率,其中包括1/700的唐氏儿(21-三体,智力低下)出生率,男婴中1/700的克氏征(47,XXY,不能生育)出生率,等。
张宁 2018-11-26阅读量7548
病请描述: 患者提问:疾病:胎停孕病情描述:2009年(2个月胎停)2013年(4•5个月胎停),第二次为唐氏儿,先知道已经胎停了,后查出为唐氏儿!两次怀孕早期都有先兆性流产症状,打黄体酮(吃药加打针)。希望提供的帮助:想咨询:是因为为唐氏儿造成胎停孕的吗?河北省人民医院生殖遗传科张宁 还可以自然怀孕吗?所就诊医院科室:广安门中医院 妇科河北省人民医院优生、优育、优教中心张宁回复: 对,染色体病是由于受精卵在形成时出现了错误,导致胚胎染色体数目发生了异常导致的疾病,是一种常见先天缺陷类型。染色体病并不少见,只是我们平时很难接触到。染色体病94%会在孕期自然流产,尤其是在孕12周前。只有6%可以生出来。唐氏儿又称21-三体综合症,是由于21号染色体错误导致的染色体病,它是染色体病中少数可以生出来的类型,是染色体病中的一种。21-三体患儿临床表现不一定相同,有的会伴有消化道梗阻,有的会伴有先天性心脏病,但是均表现为智力低下。因此21三体患儿会有生下来的机会,生下来会对家庭带来严重的负担,但是并不一定都会生下来,有些则表现为自然流产。 染色体的发病风险会和孕妇的年龄相关:建议:点击此处参考我的文章 《Down综合征和年龄相关的发病风险》建议:点击此处参考我的文章 《活产婴儿中常见的染色体异常的发生率》虽然随孕周的增加,染色体病总的发生的机率会增加。但是相对于你34岁的年龄,大多数情况下能分娩出正常的宝宝。所以我建议你是可以怀孕的。关于你第一次自然流产(胎停育)的问题,其中染色体异常导致的胎停育的比例能占50~60%。再次怀孕前建议你进行甲状腺功能检测(甲功四项)。确定没有问题后再怀孕,怀孕后及时进行孕激素检测,必要时给予黄体酮保胎,可以增加妊娠成功率。
张宁 2018-11-26阅读量9593
病请描述: 唐氏儿,又称21-三体,是人类最常见的染色体病,染色体病与受精卵形成时“卵子减数分裂的错误”有关系,造成受精卵多携带了一条21号染色体。表现为智力低下,自然界平均发生率1/700,随女方年龄增加而增加。当女方分娩年龄达到35时,唐氏儿的出生率将达到至少1/350的几率。河北省人民医院生殖遗传科张宁 唐氏儿因为严重的智力低下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为了规避医患风险减少医患矛盾,医生和患者都十分重视唐氏儿的筛查,尤其是医生。但过去一直都没有好的办法去检出唐氏儿,唐氏儿可以合并先天性心脏病,消化道闭锁等表现,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孕期超声发现及时安排进一步检查或者直接引产来降低出生缺陷。但是绝大多数唐氏儿在胎儿超声检查中可以是完全没有结构性异常的。 目前的医疗行为中对孕妇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与花费来筛查这种可怕的唐氏儿,当然花费是孕妇自己承担的。许多人知道孕15~20周进行的产前血清学筛查,简称唐氏筛查,但实际上整个孕期孕妇所做的唐氏筛查远不止于此。 首先,第一次唐氏筛查,是超声唐氏筛查,在孕11~13+6周进行的超声下胎儿颈后透明带检测(简称NT),这次胎儿颈后透明带的测量包括对胎儿染色体异常的筛查和先天性心脏病的筛查。为了提高这次超声检查关于唐氏儿的检出率,同时进行早期血清学检测,有称之为早期血清学唐氏筛查。如果上述两个检查都没有问题,在孕15~20周进行第三次,众所周知的孕中期血清学产前筛查(唐氏筛查)。同时筛查21-三体,18-三体和神经管缺陷。这三次唐氏筛查如果有一次筛查出唐氏高风险,胎儿真正有问题的几率约为2%。 如果这三次产前筛查都没有发现问题。在18~24周进行胎儿超声检测,孕24~28周再次进行胎儿超声检测,32周再次复查超声。这三次超声无论哪一次如果发现“胎儿脉络丛囊肿,胎儿心室强光点,胎儿下腹局部回声增强,胎儿侧脑室增宽,胎儿肾盂增宽,胎儿颈后透明带增厚,胎儿心脏三尖瓣少量返流,羊水过多,羊水过少”医务人员都将建议孕妇进一步检查羊水穿刺。这些指标我们称之为超声筛查的软指标,基本都是筛查唐氏儿的指标。所谓超声软指标,就是指出现了不能代表胎儿一定有问题的指标。反而出现这些指标时胎儿有问题的可能性很小。这些指标都是一些很常见的超声筛查软指标,尚不包括一些少见的或使用较少的超声筛查软指标,例如单脐动脉,鼻骨,眼距宽度等。您应该会说了,如果没有发现这些指标,胎儿是唐氏儿的几率应该很小了吧。或许是的,但是没有人敢保证。传统的血清学产前筛查唐氏儿漏诊的风险将达到30~40%,而超声筛查软指标同样也面临唐氏儿漏诊的风险。因此即使您之前的唐氏儿筛查没有问题,而后续的超声软指标出现问题,医务人员同样有必要建议您进一步检查无创静脉血检测或者羊水穿刺。一般筛查的设计原理是这样的,100个筛查指标阳性的患者有1~2个是真正有问题的,但即使这些筛查指标有意义。但是用这么多个指标经过这么多次反复筛查,可想而知被误伤的人有多少?即使做完也没有医生敢保证孕妇完全除外了唐氏儿的风险。反而假如这么多指标出现一个阳性的,医务人员都必须给患者进行严肃的交待。不只是在中国,全世界医生都是这么做的。2次血清学筛查,4次超声筛查,总共6次筛查,12个指标,总共累计被筛查30次。超声筛查软指标只被道德约束不被中国法律约束,中国的法律之规定了六种重大畸形超声必须检出,(无脑儿,严重的脑膨出,严重的胸腹壁缺损内脏外翻,严重的脊柱裂,单心室,致死性软骨发育不全),除此之外上述那些超声软指标并没有被强制要求必须报告。大家倒是没有必要担心那些超声大夫不报告这些超声软指标,我担心的是超声大夫太关注这些超声软指标。超声筛查软指标在孕期超声时被反复使用,谁来保证超声测量值的准确?例如胎儿侧脑室增宽超过10mm我们认为是超声软指标阳性,需要进一步检查除外胎儿染色体病。可是假如你的胎儿侧脑室实际宽度是9mm超声大夫却报告为11mm,超声大夫也不存在失职行为,可以属于测量误差。例如胎儿肾盂宽度超过4mm认为是胎儿肾盂增宽,但实际超过10mm才和胎儿泌尿系梗阻有一定的关系,在胎儿肾盂宽度在4~10mm之间,需要进一步检查除外胎儿染色体病。但是假如你的肾盂宽度不到4mm,超声大夫给你报告胎儿肾盂宽度为5mm,超声大夫也不存在失职行为,属于测量误差。例如孕期羊水指数8~18是正常的,假如你的羊水指数是17,但是超声大夫测量为你的羊水指数是22,超声大夫同样也不存在失职行为,也属于测量误差。我在这里并没有指责超声大夫没有尽心给患者做超声的意思,而是这本来就是一堆测量值。从方法学上就限制了这些指标使用的临床价值。被误伤的群体是不容小觑的。这些指标筛查出来阳性都是建议孕妇进行羊水穿刺的指征,并且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预产期年龄达到和超过35岁,同样也都是医务人员必须建议孕妇进行羊水穿刺的指征。我想说,照这样去做,不知道有多少孕妇能逃过羊水穿刺检测。这个过程中浪费了大量医务人员的精力,最重要的是给太多孕妇带来了不必要的纠结与紧张情绪。身处局中的孕妇是不可能对这些筛查有一个客观正确认识的。医务人员为了规避自身风险只能“防御性”建议患者进行“羊水穿刺”检查。 因此如果要改变现状,只有从方法学上改变才是行之有效的办法。如果方法不变通,就是把唐氏筛查给一个孕妇重复做100遍,不但不能真正提高唐氏儿的检出率,反而会让更多的孕妇受到困扰。不论产前筛查高风险,还是产前筛查低风险,以及后来衍生出的产前筛查临界高风险,代表的终究是风险。还有这么多不为人知的超声筛查软指标,这些筛查方法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实际上在医患矛盾日益复杂的今天,不论你是医还是患,看到的都是风险,哪怕是极小的风险。患者最想听的是“没事”,医生最不想说的也是“没事”。如果迫不得已只能用检查说话,那应当选择一种更可靠的方法。而不是靠一种小概率指标风险筛查模式。在这种利用众多小概率指标进行广泛性筛查的医疗模式下,患者做为非专业人才,面对医务人员时,始终处于弱势的地位。可悲的是,一个孕妇孕期检查出了问题,却有可能是因为医疗行为本身的问题(这里边融含了体制,医患矛盾,医生收入,患者花费,胎儿出生风险的综合问题),而不一定是胎儿真的有问题,应该让更少的人面对类似问题。预防唐氏儿出生是有必要的,曾经开展这些超声软指标筛查唐氏儿也是有必要的,因为这些超声软指标的临床应用的确降低唐氏儿的出生率,但这终究是历史的产物。时过境迁,现在终于有一个技术可以将这些筛查指标取代了——无创静脉血产前检测,如果将无创静脉血结合超声检测。可以精准的对21-三体,18-三体,13-三体进行检测,还可以检出部分性染色体异常。无创静脉血检测如果能被政府及时规范与平民化,减少中间环节,把利润降到最低,不失为一个好的检测技术。 无创静脉血和超声筛查软指标: 在孕期发现的胎儿心室强光点,三尖瓣少量返流,下腹局部回声增强,侧脑室轻度增宽,肾盂轻度增宽等被人类强大的统计学计算出和唐氏儿的相关性,因此会在孕期的超声报告中进行常规标注,但是这种相关性仅仅是接近1/100。这种接近1/100的唐氏儿出生风险,和唐氏儿1/700的平均出生率相比,显而易见有这些指标存在的合理性。但是这些被统计学证明的指标却和逻辑性相背离,我认为我们应用这些指标筛查唐氏儿缺乏合理性表现在,我们是在用生理指标筛查病理现象,而且是在用一堆很常见的生理指标去筛查一个相对少见的疾病,这样假阳性的群体太大了,最重要的是这些指标没有办法进行质量控制。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大物博,各地区医疗水平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假如一个超声大夫因为个人认识的偏差,有可能造成的是一个患者群体的过渡医疗。而这种医务人员个人认识的偏差不易被发现与纠正。 我们如何认识这种医务人员个人认识的偏差?以胎儿心室强光斑为例,胎儿心室强光斑非常普遍存在,尤其随着超声分辨率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心室强光斑被发现了。学术界要求心室强光斑的强度达到骨骼强度超声才予以提示,但是你如何去限制一个医务人员在去界定“一个心室强光斑的回声强度是否达到了骨骼回声强度”时的主观认识?建议:点击此处参考我的文章 《胎儿心室强光斑》如果筛查的方法改变了,无创静脉血得到普及,胎儿三尖瓣少量返流我们不用再予以关注。胎儿心室强光点不用再关注了。胎儿下腹局部回升增强也不用再关注了,而只关注很少发生的胎儿,下腹广泛性回声增强就可以了。这些本身就不是器质性病变。胎儿三尖瓣少量返流生后可自愈。胎儿心室强光斑只是心室乳头肌的钙化点,出生后的群体依然非常常见,只是出生后的群体进行心脏彩超时超声大夫不会再报告这个没有临床价值的超声指标了。羊水过多与羊水过少我认为是产前诊断中最尴尬的一个问题,在中国政府出台的03年《产前诊断管理办法》中,将羊水过多和羊水穿刺列为需要进行产前诊断的第一条行规。可是对羊水过多和羊水过少具体到什么程度没有进行具体的要求,羊水测量本身就是一个误差不小的检测方式,让我很尴尬的是羊水多一点少一点要不要让患者进一步检查。我的初衷是不需要进一步检查,但是超声单子白纸黑字写着羊水多或羊水少,为了回避自我的风险,我只能“防御性”的建议孕妇进一步检查。任何指标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只有相对的程度越明显,胎儿有问题的风险才可能更明确。这就是这些筛查数据的相对性。如果把无创静脉检测有效的运用融入于胎儿超声检测,那么一些超声检测指标的范围就可以改版了。以胎儿侧脑室增宽的诊断标准为例,胎儿侧脑室≥10mm就认为是增宽了,但是此时仅作为唐氏等染色体异常的筛查指标存在,而真正胎儿侧脑室增宽要≥15mm才认为属于器质性病变。如果超声结合无创静脉血产前检测去进行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的评估,我认为,胎儿侧脑室增宽的诊断标准可以从10mm放宽到13mm,13mm以上才需要重点关注。胎儿肾盂增宽的诊断标准也可以改版了,肾盂≥4mm就认为增宽,但要增宽到10mm才考虑器质性病变可能,例如泌尿系梗阻,在4mm~10mm之间,也主要是除外胎儿染色体异常,如果这个时候结合无创静脉血检测,肾盂增宽的标准可以从4.0mm,放宽到8mm。胎儿侧脑室在10~13mm之间,胎儿肾盂增宽在4~8mm之间可能存在的微小染色体异常风险,由无创静脉血承担。这些具体更改后的标准我只是根据自己个人经验给出的一个数字,具体是否合适尚需斟酌。胎儿下腹局部回声增强用来筛查唐氏儿更是可笑,什么是胎儿下腹局回声增强?就是胎儿下腹局部有胎粪聚集。胎粪聚集和唐氏儿有什么关系?胎粪聚集提示可能存在肠蠕动减弱,而肠蠕动减弱和唐氏儿有一定关系,而这一关系已经被人类的统计学证实了,可却没有被我的临床工作所验证。的确下腹部胎粪聚集和肠蠕动减弱有关系,但是如果我们能把这种简单的联系融入对疾病程度的认识,就会对这个指标认识的更加透彻,胎儿下腹回声广泛性增强要比局部性增强更有意义。至于胎儿下腹局部回声增强可能合并的微小风险由无创静脉血来承担。而其实胎儿下腹广泛性回升增强和先天性巨结肠的关系更大,而不是唐氏儿。高龄也是政府要求医务人员必须建议患者进行羊水穿刺的指征,然二胎政策的放开,35岁以后的生育群体从20世纪70年代的5%上升到目前的15%,21-三体胎儿中高龄孕妇的比率也从30%上升到50%。如果对所有大于35岁的孕妇进行侵入性诊断检查,将累及15%的人群,而只能检出约50%的21-三体胎儿。高龄孕妇增加了数倍,而对这个群体统统建议进行羊水穿刺,唐氏儿的检出率却没有相应的增加1倍,究竟要不要更改这个标准还是值得深思的。预产期年龄≥35岁进行胎儿染色体检查是有必要的,也是政府明确规定的,但并不是所有国家的政府都是这样规定的。例如在欧洲某些国家,高龄孕妇进行产前诊断的费用由政府来承担,政府同时要对高龄孕妇负责,也同时也要对纳税者负责,以效率最大化原则使用社会公共资金,因此,他们把国家建议羊水穿刺的年龄放到了37岁。在35~37岁者如果进行羊水穿刺费用由孕妇自己承担。产前筛查(唐氏筛查)是筛查,无创静脉血也是筛查资质而且更贵。为什么我推荐无创静脉血检测?因为从人情世故上讲,产前筛查筛查的是孩子有没有问题的“风险”,而无创静脉血直接筛查的是孩子有没有问题。我不知道如何诠释过渡医疗,是我让患者做这么多次唐氏筛查算是过度医疗还是让患者一次性花2400做一个无创静脉血检测算是过度医疗。问题在于这么多次的唐氏筛查也不及一个无创静脉血99.99%的唐氏儿检出率高,且只要有一次筛查出了问题,医生都会为了规避风险都要建议患者做进一步检查——羊水穿刺或者无创静脉血,这种看似廉价的筛查模式却忽略了唐氏儿的漏诊风险。而无创静脉血因为特殊的检查方式,注定了检测的精准,漏诊敢赔40万,检测出高风险进一步检查费用不用患者再额外承担。传统的血清学产前筛查唐氏儿漏诊的风险将达到30~40%,而无创静脉血唐氏儿的检出率能达到99.9%,天壤之别。如果有哪次唐氏筛查能做到如此而且费用比无创静脉血更低廉我可以不建议患者做无创静脉血检测。这么多次唐氏筛查浪费了太多医患的精力。医疗本身就是有风险的,医疗本身的风险就是该由医疗保险承担的而不是由医生或者医院承担的。让超声软指标的潜在微小风险由无创静脉血承担,无创静脉血40万的医疗风险保险让医生更敢说话。本身这种医疗模式就弥补了中国医疗体制的不足。对于一些唐氏筛查低风险,而因为心室强光斑存在,却在孕24周以后决定进行脐带血穿刺确诊的孕妇,我想说,脐带血导致流产的风险可能比你因为心室强光斑胎儿是21三体的风险更大,真的值得这么去做吗?但是碍于目前的产前诊断规范许多医生也只能建议您这么去做。 无创静脉血产前检测的出现,从方法学上改变了唐氏筛查的现状,提升了唐氏儿的检出,意义非凡。只是目前虽然好的方法出现了,但是旧得筛查方法依然存在,却在普遍使用。因此要彻底的提升产前筛查和预防出生缺陷的水平,03年出台的《产前诊断管理办法》,在历经12年的风雨之后,需要改版了,需要让医生有理可依。 谈谈个人经历,谈谈我尊崇的产前筛查模式。医疗发展经过这么多年,许多技术与时俱进,甚至出现了飞跃发展。然而我们的孕期检查却有增无减。好的技术出现了应该去替代那些落后的技术,可现实却是好的技术与落后的技术并存。医院不乏开展新的技术,却迟迟不肯淘汰落后的产能,何为?过去推荐20周以后开始产检,现在超声技术普及与往昔已经不能同日而语了,可教科书还在推荐孕20周开始产检,我的病人都是28周以后开始产检,我的老婆是32周开始产检。之前超声已经对孩子的结构和大小进行了测量,你还测宫高腹围干什么?妊娠高血压自己在社区测血压关注就可以了。真正要发生的问题,是逃不过的。孕期去检测微量元素我认为是最无耻的行为。微量元素检测本身不准确,而且孕期是变化的,怎么可以用来指导孕妇怎么补充?我所倡导的是补充而不是检测后补充。我本身就是一个从事优生遗传专业的医生,老婆怀孕后,说想喝红酒,我说喝吧。但是老婆只喝了一点,喝完第二天很后悔。我说没事。12周做了超声检查胎儿颈后透明带的厚度正常,在孕14周直接做了一个无创静脉血检测,12~14周的早期唐氏筛查没有做,16~20周的中期唐氏筛查没有做。后期超声检查我们没有在自己的科室做,因为我们科室是专门做产前诊断的,非常注重这些超声软指标的筛查。我们不惜大费周折去一墙之隔的产科去做超声检测。因为这里的超声大夫一般不重视超声软指标的报告。我不想看到这些超声软指标。因为担心这些超声软指标会迷惑我,更不愿意听到因为发现这些超声软指标后同事们的议论。和我同科室的一名女医生怀孕了,12周做了超声胎儿颈后透明带的测量正常,然后抽血做了早期唐氏筛查,因为我们做检查都不花钱,所以想做什么做什么。这个女医生就是专门做血清学唐氏筛查的,她给自己做简直太方便了。但是我觉得她就是给自己做着玩,不过孕中期唐氏筛查没有再做着玩。没过多久就又做了无创静脉血检测,结果也是低风险。后来超声检查,发现胎儿颈项透明层是7~8mm,而正常值范围是小于6mm,多了不到2mm,再因为她前期孕酮低,很担心,又做了羊水穿刺。结果也没事。当然在她整个孕期检查过程中我什么也没说,谁让她不是我媳妇呢。我们科几个年轻的育龄妇女,除了我媳妇基本都做过羊水穿刺。她们也都没有发生自然流产。 我相信羊水穿刺的安全性,但是我接受不了羊水穿刺给我带来的情感冲击。非不得已时,我不愿将我未出生的孩子置于风险当中,即使是千分之一的风险。 以上观点系个人见解,不代表目前主流学术思想。写此文只是修身而已。
张宁 2018-11-26阅读量7906
病请描述: 神经管畸形是由于神经管闭合不全所引起的一类先天性缺陷。主要包括为无脑儿、脊柱裂、脑疝。发生率为30/10万~210/10万。我是世界上神经管畸形高发区。每年约有8~10万神经管畸形儿出生。河北省人民医院生殖遗传科张宁病因和遗传方式:神经管畸形的病因一般认为是多基因遗传和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环境因素主要与叶酸缺乏、高热及药物致畸等。此外,部分染色体病,如21-三体,18-三体,13-三体等可伴有神经管畸形。环境因素中最主要的是孕早期缺乏叶酸。现已有大量研究表明孕早期叶酸的补充可以有效降低神经管缺陷的发生率。孕早期母亲因癫痫服用抗惊厥药物可诱发神经管缺陷。所有抗惊厥药物均可干扰叶酸代谢,所以患者在服用抗惊厥药物时可能会导致叶酸缺乏。对于有神经管缺陷家族史的患者,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显著增加。一对正常夫妇已生育一个神经管缺陷的患儿,再生一个神经管缺陷患儿的风险为3~5%。如果双亲中有一个是神经管缺陷患者,那后代神经管缺陷发生风险为5%,如果已生育两个神经管缺陷患儿则再发风险高达6%~10%。临床特征:1.无脑畸形:无脑畸形儿的头部没有发育完全,没有完整的头颅,皮肤,头盖骨甚至大脑都没有发育好。无脑畸形为致死性畸形。大约3/4的胎儿以死胎而告终,即使出生也会在短时间内死亡。2.脑疝:脑疝又称脑膨出,较少见,是因为神经管在靠近延脑部位缺损,造成脑组织向外膨出,外面有封闭的囊状组织包囊。多伴有严重的神经系统症状和智力低下。3.脊柱裂:脊柱裂是神经管缺陷中最常见的一种。因脊柱骨骼发育不完全,致使本应被脊椎骨保护的脊髓突出或暴露于体表。可分为开放型脊柱裂和脊膜膨出(见下图)。脊柱裂的症状包括:腿部无力或瘫痪、腿部变形,大小便失禁,病变一下的皮肤没有痛觉,有时出现脑积水。开放型脊柱裂一般在出生前后很快死亡。脊膜膨出一般会导致下肢功能障碍,感觉丧失,泌尿系统的功能障碍。此外,有一种隐性脊柱裂发生在第五腰椎和第一骶椎之间。一般不会造成损害,可在缺损处见到小凹陷,并伴有体毛生长。诊断方法及标准:1.产前筛查:妊娠期孕妇血清及羊水中甲胎蛋白升高,妊娠期孕妇血浆及尿中雌三醇浓度显著降低。2.超声检查:孕期通过超声波检查可以准确地查出无脑儿和脊柱裂畸形。预防:本病的重点在于预防。孕期叶酸的补充可以有效降低60~70%的神经管缺陷的发生。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基于英国医学研究会的研究结论公布了孕期叶酸推荐剂量,从至少孕前4周至孕12周给予叶酸口服。,每日口服0.4mg叶酸。对于生育过或怀过神经管缺陷患儿的妇女,平时可补充0.4mg叶酸,当她们计划妊娠时建议每天口服4mg叶酸。对于患有癫痫服用抗惊厥药物的妇女怀孕前后都要补充叶酸,推荐剂量是4mg/d。叶酸广泛的存在于绿叶蔬菜,水果,动物肝肾,瘦肉,谷类等食物中。叶酸的摄取还和饮食习惯相关,中国人食用蔬菜在烹调过程中叶酸被加热破坏。而西方生吃水果,蔬菜沙拉较多,因此体内叶酸含量较国人高。目前我国营养学家推荐孕期妇女每日补充0.8mg叶酸。(我们从市面上买到孕期使用的叶酸片主要是斯利安或金斯利安之类的产品。斯利安每片规格为0.4mg,其说明书推荐为每天0.4mg。跟大家解释一下,过去的确是这么推荐孕妇们使用的。但是现在许多标准已经改变,目前我国营养学家的确推荐孕期妇女每日补充0.8mg叶酸。只是这些药厂不可能因为临床标准改变而却改说明书和药品规格,这些更改手续会相当繁琐。因此您所看到的会和我的推荐有所出入。)
张宁 2018-11-26阅读量8841
病请描述:无创静脉血产前检测又称无创DNA静脉血检测,我认为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检测技术。主要针对的是胎儿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检测,主要针对21-三体(唐氏综合症),18-三体,13三体。三种常见的胎儿非整倍体异常进行检测。这个技术目前处于起步阶段,很多患者还不熟悉和了解这个技术。因为目前医院自己还没有实力开展类似检测。而这个技术未来有着广阔的市场前景以及巨额的市场利润,因此目前没有机构肯将这个技术的核心部分卖给医院。所以只能通过第三方进行检测。河北省人民医院生殖遗传科张宁因为是第三方检测,又关系到胎儿出生后是否健康,因此许多孕妇会对这个技术产生疑虑,不敢轻易接受。所以我把华大医学的无创静脉血检测资质上传到了我的网站里。无创静脉血产前检测的准确率远远高于我们目前广泛开展的产前筛查(又称唐氏筛查)今天有个孕妇因为在当地一家民营医院进行唐氏筛查,21-三体高风险而就诊于我院。准备进行无创静脉血产前检测。采血之前笑着问我,这个华大医学的无创静脉血检测有资质吗。我把资质给她看,笑着问她,你在当地做的这个唐氏筛查(产前筛查)你去问问你们当地的医院他有产前筛查的资质吗?患者笑笑不语。华大比许多多医院已经做得很好了。我想政府对这些第三方检测机构要求比医院更严格。华大是一家检测机构,政府只要监管这一家就可以了。做产前筛查的是医院,这么多医院还有诊所做产前筛查国家如何监管?中国的产前筛查(唐氏筛查)要想做好,就不能那个医院想开展就让他开展,一个地区或者城市有一两家医院做可以了。把筛查资源集中在少数医院中,便于国家监管,维持较高的垄断利润,有利于进行严格的质控与随访。目前我们开展的产期筛查虽然是医院做的检验,但是存在的问题很多。本身唐氏筛查高风险的患者群体中,真正有问题的孕妇仅占到2%左右,如果超声没有问题,有必要都抽羊水吗?最重要的是唐氏筛查目前监管不够严格,有些地区的诊所都在检测,这肯定是不符合卫计委要求的。产前筛查针对21三体的阳性率是5%,即:产前筛查唐氏高风险的孕妇,预期能有5%的孕妇是真正怀有唐氏儿的,这个数字是第八版妇产科教材中给出的数字。但是目前根本做不到如此,大多数文献报道阳性率为2%,这个数字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产前诊断》一书中给予了验证。(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有根据的,这些书在我的办公室都有,你们可以去验证。)我院产前诊断虽说发展比较落后,但也算是河北省开展”产前诊断”的鼻祖了。记得12年卫生部来我院筛查产期筛查开展情况的时候,我院为了庆祝产前筛查技术通过卫生部审查,把唐氏筛查的随访记录公布上了内网,我有幸一睹,我院产前筛查高风险,阳性率1.5%。也就是说300个是唐氏高风险的孕妇接受了羊水穿刺,最后只有两个人是唐氏儿,而即使这样也是符合卫生部要求的!只是这篇文章我现在不知道是否还能在医院内网上找到。曾经有一个医生无耻的告诉患者唐氏高风险中有10%的是唐氏儿。如果有一天你来我们医院就诊听见有人对你这么说,她就是我说的那个无耻的人。不过也许她不是无耻,只是无知。我经常对比我年轻的医生说,去认识一个技术,不要只看文献,多读读历史是有帮助让你认清真相的。我想推广的是无创静脉血检测技术去替代产前筛查。因为唐氏筛查有30~40%漏诊的风险。我所想建议你们做的,是追求一个更高标准质量的检测方法,而无关于钱。(目前华大无创静脉血产前检测,费用2000元,10~15个工作日出结果,有一个40万元的漏诊赔付。)我想对那些做了产前筛查低风险的孕妇,假如你们真的生出了“唐氏宝宝”。不要因为自己签署了知情同意书,愿意因为这个廉价的检测承担30~40%漏诊的风险而自认倒霉。你们可以去法院和给你检测产前筛查的医院打官司,这不算医闹,由法院来判定医院是否尽到了产前筛查检测中应有的义务。在中国这个医疗水平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家。有些机构可能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开展产前筛查。有些机构虽然有资质但是没有尽到检测单位应有的义务,比如严格的质控管理,以及定期随访通过统计数据来确保自己的产前筛查在国家要求的检出率中。如果和医院打官司这点对患者非常有利,上述国家颁发的资质证书,质控记录,随访记录都由医院举证倒置,如果医院拿不出这些东西就会输掉这个官司。我希望用你们的监督来促进中国母胎医学的发展。来捍卫你们的权利。让某些人不敢为了降低成本而减少实验室质控的频率。别的省份我不知道,但是河北省应该是没有人在开展双胎唐氏筛查的。为什么?其实开展双胎产前筛查很简单,只要买一个软件就可以,设备都一样,这个软件也就十几万多则小几十万,对医院来说九牛一毛。说来可笑,我们中心是我省唯一曾经开展双胎产前筛查的医疗机构。彰显医疗水平领先,力量雄厚。很多人引以为豪,因为只有我们能做,别的医院做不了。后来我跟实验室的人讲了一遍如果漏诊后患者和医院打官司的问题,结果会怎样。一句话惊醒梦中人。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找领导去了,主动要求停止进行双胎唐氏筛查。因为双胎的孕妇本来就少,能来我们这里做检查的就更少,拿出足够随访记录来证明自己的检测在指控范围之内简直是很难的。所以我们也不做双胎唐氏筛查了。医院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不停的开展新的检测项目,罕见的由实验室人员在没有更新更贵的检验项目开展的前提下主动提出放弃原有检测项目。现在双胎的孕妇想做产前筛查只能做无创静脉血检测了。而双胎患者做羊水的风险肯定是比单胎的风险要大的。目前唐氏筛查不是越做越好,而是越做越差。甚至有的诊所都在做,这怎么可以呢?这绝对是违法的事情。现在的许多医院已经在开展早期产前筛查和中期产前筛查,过去做一次筛查,现在做两次筛查,如果有一次筛查高风险都要建议进一步检查羊水穿刺或者无创静脉血。虽然这样做便宜了,但是时间成本呢?现在又升级出来了产前筛查临界高风险的概念。知道产前筛查临界高风险的概念怎么来的吗?曾有一位很有权威的学者说,如果有一个孕妇做了产前筛查,为低风险,结果生了21-三体患儿,即使人家签署了知情同意书愿意承担30%漏诊的风险,如果人家把我们医院告上法庭,有相当一部分医院还是会输,因为30%漏诊的可能是你医院在尽到认真检测义务的前提下,如果你拿不出有效的资质认证,有效的实验室质量控制记录的情况下,你就要负法律责任。有患者问我,假如我进行产前送筛查唐氏高风险,我再做一次如何?当然如果您愿意做没有什么不可以。知道产前筛查临界高风险1:1000是怎么来的吗?假如您做了一次产前筛查是1:100,再做一次就不会是1:100,如果是那纯属巧合。当您做第二次产前筛查时有可能是1:500,也有可能是1:50。假如是1:500再做第三次有可能到了1:200的传统高风险范畴。您用一个不精准的筛查反复去筛查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所以现在把产前筛查的临界风险扩大到了1:1000,就是因为上述经验,当一个患者的产前筛查风险为1:500所谓过去的低风险时,再做第二次和第三次就有可能有一次在1:200或1:100的高风险范畴之内。也许因为这些原因,学术界将产前筛查中建议进一步检查的范围人为的扩大到了1:1000。虽然说唐氏儿的漏诊风险小了,检出率高了,但是不知有多少妇女又被圈了进来。做羊水穿刺的人不知道多了多少?用一个不精准的检测不论你检测多少次,再怎么变换也不可能精准,不可能告诉你胎儿到底有没有问题。我是个医生,我同样痛恨那些不准确的检查。假如是实验室人员的原因造成了检验结果的不准确就会将医生和患者同时置于极其不利的境地,医生同时也会承担很大的风险。我把华大医学的无创静脉血产前检测资质上传到了文章的PDF文件中,可能打开的速度会比较慢。华大医学“应该”是国内第一家拿到资质的检测机构。患者想做无创静脉血检测可以直接联系华大基因的客服让她们给你联系有资质的送检医院即可。这些产前筛查的结果对于我来说已经被磨的不疼不痒了。如果“无创静脉血检测”和“羊水穿刺细胞培养染色体核型分析”对比呢?有人说羊水检查的是46条染色体,无创静脉血检测的是21,18,13三条染色体异常。说这句话的医生肯定没有动脑子。人类22对常染色体,1对性染色体。22对常染色体中只有21,18,13三条染色体异常可以生出来。其余的染色体异常无创静脉血也会检测。但是其它的常染色体如果出现“非整倍体异常”(整条染色体的重复或缺失)基本上孕8~12周之前就自然流产了。而没有流产的其余常染色体异常肯定是小的缺失或者说部分缺失才有可能性。而特大的缺失或重复肯定是孕期要自然流产的。羊水穿刺只能看出来较大的缺失。而这种较大的缺失无创应该同时也是可以做出来的。又或者这种较大的缺失我想别说羊水染色体核型分析和无创静脉血检测了,如果有临床意义即使是胎儿超声同样能够发现异常改变吧。我们做胎儿出生缺陷预防靠的不是一把剑。而那些小的缺失,你以为这种小的缺失抽羊水做染色体核型分析能做出来?羊水穿刺染色体核型分析是用肉眼看的,小的缺失根本看不到。反而无创静脉血检测是能检查出来一部分的。但是问题是即使检查出来也不一定能明确其意义。可能许多正常人都能检测出一些小的缺失和重复。主要看这些小的缺失和重复是否携带有可以引起疾病的基因。但是以目前的发展水平很难去给出明确的判断。所以目前无创静脉血检测只保证21,18,13三条染色体的非整倍异常检出。如果无创静脉血保证其他染色体也没有问题,那如果胎儿因为染色体出现小的缺失而表现出异常,将对检测机构非常不利,因此检测机构是不会给其它染色体异常上保险的。不要只看无创静脉血只上了三条染色体异常的保险,但实际上是羊水穿刺没有上任何保险。羊水染色体核型分析本身就一条染色体的保险都没有上,那是因为理论上它不存在染色体非整倍体异常漏诊的风险,但是肉眼无法分辨的染色体缺失本身就不在羊水检查的范围之内。羊水染色体核型分析只是忽略了染色体出现小的缺失的问题,而不是不会发生漏诊的情况。没有最全面的检测。羊水检查比无创静脉血检测的优点,的确是有的。我们在活产胎儿中常见的染色体异常如下: 疾病名称发生率表现羊水穿刺无创静脉血常染色体异常21三体综合征1/600~800智力低下可以检出可以检出 18三体综合征1/5000致死性异常可以检出可以检出 13三体综合征1/15000致死性异常可以检出可以检出性染色体异常克氏征(47,XXY)1/700 (男性)不能生育可以检出部分检出 Turner综合征(45,X)1/2500(女性)不能生育可以检出部分检出 47,XXX综合征1/1000(女性)绝大多数无异常表现可以检出部分检出 47,XYY综合征1/1000 (男性)绝大多数无异常表现可以检出部分检出无创静脉血和羊水穿刺的差距主要在于两条被红色标记的染色体上。两条性染色体异常,如:47,XXY和45,XO。这两种性染色体异常面临以后“孩子不能生育的问题”。智力上不会出现问题。这两种染色体异常无创静脉血检测只能检测出一部分不能保证一定百分之百检出。的确在这点上羊水穿刺是强项。47,XXY表现为:男性,身材正常或偏高。成年后可正常性生活,但是双侧睾丸没有发育,始终保持青春期前的“花生豆”大小,睾丸不能产生精子,没有办法治疗。在性生活过程中可以射精,但是里边没有精子,因此不能生育后代。发生率大概见于1/700个男婴。45,XO表现为:女性,到青春期后身材矮小,成年身高多在1.5m左右。同样没有青春期发育,如:“没有卵巢发育,没有子宫发育,没有乳房发育”。可以用雌激素刺激乳房发育。因为没有卵巢发育,女孩直接从青春期前过度到了类似绝经期的性腺内分泌状态。其实对孩子以后的人生发育还是有很大影响的。虽然雌激素可以雌激素子宫和乳房发育,靠人工给予雌孕激素可以让女孩来月经。但是疾病本身的根源在卵巢上,同样不能生育后代,也没有办法治疗。出生率大概1/1500~2500.还有一个特例,羊水检查也是优于无创静脉血检测的,就是大概占到21-三体患儿比例2%的嵌合体。所谓嵌合体就是患者的染色体核型有一部分正常一部分异常的情况。如果异常比例细胞高无创静脉血应该是可以检出的,但是具体异常细胞与正常细胞所占比例有多少无法明确。如果异常细胞比例很少的情况,这种情况进行无创静脉血检测的确有漏诊的风险。我在这里推荐无创是基于整个社会群体的角度,具体个案还需要结合超声的检测结果。以选择最适合的检测方法。羊水穿刺在上述三点上较无创静脉血有优越性,但是要牺牲很小的,大约1~5‰的导致自然流产的风险。无创静脉血没有流产的风险,但是在上述问题中的确是有漏诊的风险。大智有所不虑,大巧有所不为。每个人会有自己的选择。关于选择无创静脉血和羊水穿刺的问题,我给的最终答案是“选哪个都可以。”
张宁 2018-11-26阅读量5382